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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红桥区召开河湖长制履职尽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河湖长制履职尽责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精神,认真查摆我区当前河湖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河湖长制履职尽责专项整治工作。副区长、区级河长刘成哲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各部门要始终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履职作为、担当尽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会议要求,抓好河湖长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批示精神中提到的“有长无责、长声无力、长声不响、长令无应”等一系列问题,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精准发力,对于重点环节、重点河湖、重点区域,要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切实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精准、改到位,切实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攻坚任务。
会议强调,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各级河(湖)长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戴好“河长”这顶帽子,挑起“管护”这副担子,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部门要主动承担任务,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同时,要做好宣传示范引领,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群众、公众媒体等各方面力量,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以实际行动参与河湖保护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爱河、护河的浓厚氛围。
区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及各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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