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过低,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建议使用ie11及以上的版本 x
关爱版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关于《红桥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来源:消防支队 发布时间:2020-09-24 09:29
政策原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桥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区消防救援支队结合红桥区实际,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制定了《红桥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实施细则》背景情况

  2020年1月21日,《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以公布,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推动《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在我区落实落地,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研究起草了《红桥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

  二、制定《实施细则》过程

  《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施行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制定我区《实施细则》正式纳入了工作日程,消防支队围绕《实施细则》的起草,先后向区内街道、委办局等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实施细则》。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为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区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水平。同时,《实施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细则》共分为28项、56条具体工作职责。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