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上午,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红桥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各项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要求,推动红桥区机构改革工作;审议通过全会决议。区委书记李清代表区委常委会就做好红桥区机构改革工作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袁家健传达了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树彬,区政协主席杨焕出席。
全会认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并对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践行“四个意识”“两个坚决维护”,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下决心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弊端,不断增强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会强调,要严格按照市委确定的目标时限、任务要求和动作规范精准实施机构改革。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部署、把握时间节点,强化舆论宣传、严明纪律规矩,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要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改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岗位职务调整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干部队伍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我区机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为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而努力奋斗。
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区级领导干部,区纪委常委,处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副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我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无党派代表人士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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