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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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07176/2020-0013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发〔2017〕2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防\人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红桥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发生多起消防安全事故,为加快推进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建立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结合2016613日,第79次区长办公会关于我区燃气管道占压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建议,特制定了2017年红桥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方案,现汇报如下:

一、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当前进展情况    

20162月份开始,全市开展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区政府作为区燃气管道占压工作责任主体(按市建委燃气占压治理工作汇报所述),成立了2016年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小组,区政府办和区建委为该项工作牵头单位,并完成了对我区燃气管道占压情况的全面排查,共梳理出燃气管道占压点位55个:其中需切改管线点位22个,由燃气公司负责;拆除占压物点位32个,签订安全协议点位1个,按照职责和属地原则由燃气占压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在小组成员努力下,特别是各街道大力推进下,目前已经完成了11个点位的治理工作,其中完成切改管线点位4个,清理占压物点位7个;未完成的点位44个,范围涉及我区丁字沽街、铃铛阁街等8个街道(除芥园街、和苑街、大胡同),具体情况见红桥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统计表、红桥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任务总台账。

二、调整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今年全面完成我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任务,特对2016年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长: 梁永岑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李丽玲 区政府副区长

徐卫京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建委、区安全监管局、8个街道办事处、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容园林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法制办、区信访办、公安红桥分局、天津华润燃气公司、区政府督查室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委,负责协调全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墨林,副主任李荣发、高尚民。

三、明确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各单位全力推进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

区建委:负责组织召开燃气管道占压治理月工作例会;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协助各执行单位做好燃气管道占压物的清理;负责做好各街道占压治理数据的统计汇总以及报送工作。

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燃气占压点位安全督查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燃气管道占压物清理工作,具体针对辖区内需清理的占压物进行调查、确认、测量、拆除或迁移等;对清理中产生的费用进行申报和记账;对需签署安全协议的,联系占压物所有人签署安全协议;对需切改管线的,配合燃气公司施工,做好周围居民的通知、安抚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相关街道执法大队,涉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燃气管道占压物清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区市容园林委:负责协助相关街道办事处完成天平桥下维修厂房的拆除清理工作;协调潞河公司完成西河桥下环卫用房安全协议的签署工作;燃气公司进行切改燃气管线时,配合其完成破绿手续办理等工作。

区商务委:负责协助相关街道办事处和市燃气集团推进商业经营场所燃气管线占压治理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洪湖里小学和佳园里小学各1处安全距离不足房屋安全协议签署的协调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市级专项资金的拨付及治理工作中补偿金的垫付。

区规划分局:负责配合燃气公司解决市政道路范围内燃气管道切改方案的问题,并进行规划审批。

区房管局:负责协助成员单位核查燃气管道占压物的产权情况。

区法制办:负责对申请区政府强制拆除燃气管道占压的违法建设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燃气管道占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法律指导和支持,确保依法行政。

区信访办:负责燃气管道占压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群众信访接待工作。

公安红桥分局:负责对全区燃气管道专项治理工作的执法保障,积极配合治理工作的依法进行;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阻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燃气公司:负责燃气管线切改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按照治理整改时限督促各责任单位完成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调查宣传阶段(201771日至2017710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按照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台帐,对所负责的占压物产权等情况进行再调查核实,进一步明确占压物建设时间、产权人、建筑面积、是否办理相关手续等,并将调查情况汇总建立工作台账。重视宣传引领作用,在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治理氛围,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治理实施阶段(2017711日至920日)    

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方案》确定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责任,积极履职尽责,全面推进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调动辖区城管科、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文明督导队、城管志愿者、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力量,迅速掀起治理燃气管道占压的工作高潮。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切实将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与迎全运综合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全区棚户区改造深入实施相结合、与巩固实施旧楼区提升改造成果创建文明城区相结合,与城市违章建筑专项治理相结合,切实在全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部门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和治理局面,确保20179月底前完成全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区两级督查室将会不定期督查检查工作,对于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7921日至1021日)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分析研究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治理工作中经验教训。各燃气管道占压治理成员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要建立燃气管线设施巡查制度、占压情况报告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防止边清边占”“前清后占,建立燃气管道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巩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成果。

五、治理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上来,要提高重视程度,从大局出发,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推动,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落实例会制度,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成员单位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解决措施。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分工负责,也要密切配合,要加强工作中的沟通协调,在治理过程中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多角度促进燃气管道占压问题的妥善解决,确保工作的扎实推进,按时限要求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红桥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统计表(含补偿金情况)

2.红桥区燃气管道占压治理任务总台账

3.各街道燃气管道占压治理工作人员名单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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