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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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桥区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07251/2021-0000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办函〔2021〕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桥区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及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和区十四届政协五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关系红桥区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建议和提案,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持和帮助政府工作。为贯彻落实区政府第189次常务会议精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制定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

一、建议提案的基本情况

今年红桥区共接收天津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十四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建议提案件7件,其中接收市人大建议6件,市政协提案1件,全部为会办件。我区将按照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的统一要求和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具体部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标准、有落实地开展办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办理流程指南完成各项工作。今年区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和区十四届政协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1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5件,政协提案143件。建议和提案涵盖了我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诸多方面,创意新颖、中肯可行,体现出广大代表、委员对我区发展的迫切心情,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在市、区“两会”所提的225件建议提案中,经济、财政、科技工作方面52件,其中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37件,占总数的23.1%;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70件,其中代表建议36件,政协提案34件,占总数的31.1%;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方面63件,其中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48件,占总数的28%;公安、交通、民政、人力社保、街道工作方面40件,其中代表建议15件,政协提案25件,占总数的17.8%。按照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分别涉及27个承办单位。

二、办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重、挑战多、要求高,做好全年工作事关长远、意义重大。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办理工作与本部门当前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要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悉心听取各方面意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办理工作。

三、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

各承办单位要严肃认真执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要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作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对收到的建议提案一件一件梳理,认真吸收采纳,研究制定举措,结合推进20项民心工程,抓好建议提案督办落实。要确保提质增效,压实全链条责任,健全横纵互通、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系,全力提高办理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

(二)加强互动机制,深化沟通协商

按照区政府有关办理工作的规定,今年的办复期限自区交办会起,办复期为三个月。承办建议提案5件以下的单位,应在3月底以前完成;6件以上10件以下的单位,应在4月底以前完成;10件以上单位应在5月23日以前完成。全区办复期截至日为5月23日。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业务部门直接办的工作机制,确保办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盯。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强化协作机制,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办单位须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解决问题。健全“办前、办中、办后”三访互动机制。主动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求教问计,开展专题调研、实地视察、情况通报、座谈研讨,要通过办理建议提案,举一反三,见微知著,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抓住重点难点,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围绕全区及本单位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连续多年提出的建议提案,以及对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确定的重点督办件,创新思路招法,善于运用改革的方式,高标准办理重点督办建议提案。要与代表委员同向用力、双向发力、积极推进,及时有效将意见建议转化为政策措施。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调研掌握实情,做好跟踪协调,加快办理速度,做到有计划、有沟通、有措施、有结果,通过办理好重点建议提案,起到以点带面和辐射示范的效果,使建议提案发挥最大作用。

(四)完善考评机制,务求督办落实

为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促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以组织保障有力、制度执行严格、办理程序规范、落实效果明显、积极创新争先等为重点内容实施考评,政府办将会同区人大代表工作室和政协提案办,采取现场督办与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同时,严格工作纪律,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对工作态度认真、办理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办理不认真的单位,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和办理质量。

四、今年区政府重点督办10件建议和提案

为了促进办理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以下10件作为今年区政府重点督办件:

(一)刘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水西园、弘丽园社区及周边居民‘买菜难’问题的建议”(代表建议第6号)由区商务局承办;

(二)艾霞等三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本溪路(纪念馆路——光荣道)建设的建议”(代表建议第26号)由区住建委承办;

(三)刘菁等两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精准发力多措并举稳就业的建议”(代表建议第53号)由区人社局承办;

(四)刘桂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残疾人康复及社会福利保障和发展项目的建议”(代表建议第59号)由区残联承办;

(五)宋立军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公众基本急救能力的建议”(代表建议第74号)由区红十字会承办;

(六)致公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3号)由区政务服务办承办;

(七)张丽芳委员提出的“关于持续深化光荣道科技产业园的提案”(政协提案第32号)由区科技局承办;

(八)马增悦委员提出的“关于开放‘竹园’充分利用环境资源的提案”(政协提案第67号)由区城管委承办;

(九)于滨委员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停车位,解决中嘉花园地区居民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20号)由交警红桥支队承办;

(十)安学洁委员提出的“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创新我区社区养老新模式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40号)由区民政局承办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2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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