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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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桥区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07251/2022-000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办函〔2022〕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红桥区

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办理工作安排意见

有关单位:

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十四届政协五次会议及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区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围绕关系红桥区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建议和提案,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利地支持和帮助政府工作。为贯彻落实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精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率和落实率,制定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安排意见。

一、建议提案的基本情况

今年红桥区共接收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十四届政协五次会议期间建议提案件15件,其中接收市人大建议10件,市政协提案5件,由红桥区单独办理2件(均为人大代表建议件),会办件13件。我区将按照市政府第180次常务会议部署和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的统一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标准、有落实地开展办理工作,并严格按照办理流程指南完成各项工作。今年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区十五届政协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由区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25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4件,政协委员提案150件。建议和提案涵盖了我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诸多方面,创意新颖、中肯可行,体现出广大代表、委员对我区发展的迫切心情,反映了广大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在市、区两会所提的269件建议提案中,经济、财政、科技工作方面42件,其中代表建议14件,委员提案28件,占总数的15.6%;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93件,其中代表建议53件,委员提案40件,占总数的34.6%;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方面58件,其中代表建议15件,委员提案43件,占总数的21.6%;公安、交通、民政、人力社保、街道工作方面76件,其中代表建议32件,委员提案44件,占总数的28.2%。按照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分别涉及33个承办单位。

二、办理工作的基本思路

2022年,我们将迎来党的二十大,同时也是落实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开局之年。各承办单位要牢牢把握建议提案工作的政治方向,从依法行政服务大局的高度出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诚心诚意听取意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要不断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办理质量。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建议提案的办理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

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要位置,继续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要健全办理工作领导机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而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专门抓的齐抓共管、分层负责的责任格局。要把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作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智、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过程,对收到的建议提案一件一件梳理,认真吸收采纳,研究制定举措,全力提高办理落实率和代表委员满意率。

(二)加强协作机制,深化协商落实

按照区政府有关办理工作的规定,办复期限自区交办会起,办复期为三个月。但鉴于目前疫情还未结束,为减少人员频繁接触,引发传染,今年继续采用到政府办领取建议提案件的形式。承办建议提案5件以下的单位,应在3月底以前完成;6件以上10件以下的单位,应在4月底以前完成;10件以上单位应在525日以前完成,全区办复期截至日为525日。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业务部门直接办的工作机制,确保办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盯。在办理过程中,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强化协作机制,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办单位须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解决问题。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挖建议提案问题症结,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认真撰写答复材料,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并做好建议提案跟踪落实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有效。

(三)明确办理重点,切实保障实效

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中心,在全面做好办理工作的基础上,注意把握那些事关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要想方设法解决。各承办单位对区政府确定的重点督办件和区人大、区政协领导的领办件,务必认真办理,要积极主动联系代表委员,准确了解需求,确保办理工作有的放矢,并通过座谈、现场办理等形式与代表、委员交流,商讨解决对策,提高办理效率;跟踪反馈意见,及时发现整改、解释沟通。

(四)积极沟通联系,加强督办考评

各承办单位要落实好三走访制度,主动做好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征询,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面商和互动,准确掌握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初衷和要求,有针对性提供多种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既要抓好具体事项的落实,又要善于从建议提案中发现规律性问题,切实改进工作。区政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以组织保障有力、制度执行严格、办理程序规范、落实效果明显、积极创新争先等为重点内容实施考评,促进办理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四、今年区政府重点督办10件建议和提案

为了促进办理工作落实,经研究决定以下10件作为今年区政府重点督办件:

(一)靳怀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的建议(代表建议第11号)由区市场监管局承办

(二)魏巍代表提出的关于双减政策背景下加强区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几点建议(代表建议第66号)由区教育局承办

(三)曹向开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智慧平安社区的建议(代表建议第79号)由公安红桥分局承办

(四)冯永晶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西沽公园建设高标准应急场所的建议(代表建议第82号)由区应急局承办

(五)杨杨代表提出的关于有志道道路及配套工程的建议(代表建议第95号)由区住建委承办

(六)邵珊强委员提出的关于招商引资工作建议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4号)由区合作交流办承办

(七)刘雅静委员提出的关于巩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效的提案(政协提案第49号)由区城管委承办

(八)张丽芳委员提出的关于拓展群众健身场所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05号)由区体育局承办

(九)李伟委员提出的关于修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20号)由三条石街承办

(十)吴伟强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区养老机构服务能力问题的提案(政协提案第134号)由区民政局承办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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