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容园林委关于开展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区市容园林委拟定的《关于开展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容园林委关于开展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7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为落实好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区人民政府决定从4月中旬至6月底深入开展全区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切实营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一、总体要求
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美丽红桥建设,以环境优美、服务优良、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区形象迎接第十三届全运会和党的十九大。
二、整治范围
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进行全面大清理。重点对城市道路两侧、铁路沿线、河道两侧、入区口、城郊结合部、居民社区、棚改征收片区、西站地区周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依法治理污染源,确保全区环境整洁。
三、主要任务
根据整改任务和不同种类垃圾的特性,结合我区处理设施现状,综合统筹,突出重点,限期完成,确保整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势有形有序有效。
(一)清理城市道路两侧垃圾
综合治理西北半环、西纵快速路,芥园西道、西青道、光荣道、咸阳北路、丁字沽一号路、丁字沽三号路、勤俭道、复兴路、通北路、西马路等入区道路及与之相交的干、支线道路的乱堆乱放、垃圾堆物。达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秩序井然。
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各街道办事处
(二)清理背街里巷垃圾
全面治理支路、小街小巷及社区周边脏乱现象,清理违法占路经营,拆除道路沿线各类违法建筑、违章棚亭,清理乱圈乱占、乱堆乱放,提升群众通行最后一公里环境。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清理结合部垃圾
对区域结合部、与西青区、北辰区接壤的城郊结合部以及“城中村”地区进行逐片全面清理,清除垃圾杂物、乱堆乱放和卫生死角,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提升结合部地区管理水平。达到无垃圾堆存,无乱堆乱放,环境卫生无盲区、无死角。
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和苑街道办事处、双环邨街道办事处、邵公庄街道办事处、西于庄街道办事处、西沽街道办事处、丁字沽街道办事处
(四)清理楼顶堆物
对各级建筑屋顶的堆物进行全面清理,确保第五立面干净整洁。达到建筑屋顶设施齐全美观,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五)清理工地垃圾
清整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废弃垃圾、工程渣土、脏乱死角,达到工地出入口门区整洁美观,围挡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区建委、区房管局
(六)清理居民社区垃圾
清理楼道杂物、阳台吊挂、小区堆物堆料,清洗维修社区垃圾箱桶,清理绿地内积存的垃圾杂物和树挂垃圾。达到居民社区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垃圾容器干净整洁无破损。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七 )清理河道堤岸垃圾
集中清理河道、堤岸及排水设施积存的杂草污物,清理打捞河道水草及水面漂浮废弃物。对海河沿岸(红桥区段)马路家具、景观照明灯具、护栏、树穴绿地、甬路、游船码头、堤岸进行清洗、清整和扫除。达到河坡堤岸各类设施整洁、干净、无破损,水体清洁,排水管道畅通、井盖齐全完好、无污水跑冒。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潞河环境公司、瑞景园林公司
(八)清理停(存)车场垃圾
对道路停车泊位和停车场各类停车设施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垃圾杂物,清洗、油饰停(存)车场管理亭,建立健全日常养管长效机制。达到标志、标线清晰完好,停(存)车场整洁有序,车走地净。
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交管红桥支队、潞河环境公司、公众停车公司
(九)清理交通场站垃圾
清理全区车站、地铁、公交场站等交通场站,去除脏乱死角、垃圾杂物。对场站内的设施、环境开展全方位的清扫和清洗。清洁公交车、出租车、长途汽车等运营车辆和环卫清扫运输车等专用车辆。达到场站容貌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站区办、各街道办事处
(十)清理单位庭院垃圾
清理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庭院内部的环境卫生死角,清除杂物,清整脏乱,整饰破损。达到庭院干净整洁、内部设施整齐美观。
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清理铁路沿线垃圾
集中清理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确保铁路沿线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区市容园林委,邵公庄街道办事处、西沽街道办事处、和苑街道办事处
四、时间安排
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摸清底数,部署动员(2017年4月下旬)
从即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我区垃圾存放点进行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检查验收清单。区政府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对照整治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召开会议组织推动。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治理(2017年4月下旬至2017年5月下旬)
各街道和区有关部门明确工作目标,落实主体责任;2017年4月下旬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区道路两侧、铁路沿线、河道两侧、入市口、城乡结合部、居民社区、棚改征收片区、西站地区周边垃圾进行清除,特别是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要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依法治理污染源,治理工作大见成效;2017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整改提升(2017年5月)
区政府抽调专人成立专项考核小组,组织区政府督查室、区市容园林委对整治工作边清理、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管理台账,制定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区、责任单位,实施销账管理,整改落实一项,消除一项,巩固一项。同时,对前一阶段已经清理完的重点问题点位,进行复查“回头看”,防止回潮反弹。
(四)第四阶段:巩固拓展,常态长效(2017年6月)
健全考核问责制度,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垃圾专项治理成果。要将垃圾清整工作同创建文明城区结合起来,同建立和完善垃圾收运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统筹城市管理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网格化管理,使每一寸土地都有人管理、有人监督。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整改活动作为建设美丽红桥、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来抓,捋清责任清单,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指导,集中力量,全程组织,确保整改活动扎实有效推进。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
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主动而为,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切实把整治任务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领导责任、主体责任、整治责任、检查责任,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协调联动,相互支持,有效推动各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扎实开展。
(三)全民参与,共享共建
动员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医院学校、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调动社会各界有效参与,切实保证我区环境干净整洁优美。
(四)规范管理,落实长效
在抓好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的同时,各街道、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属地属责、部门责任、单位责任,规范标准,细化管理,固化成果,确保垃圾分类、收运管理到位。
六、考核问责
(一)严格考核检查
区政府办公室抽调人员成立监督考核小组,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和细则,对各责任单位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实施效果等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运用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将考核结果纳入“以奖代补”奖惩指标。同时以专刊、美丽红桥微信公众号、有线台等媒体形式通报区政府,向社会公示,进行公开曝光,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
(二)严肃问责机制
区政府督查室、区市容园林委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进行曝光,对清理、检查、整治工作不力、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除通报批评,要约谈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由区政府领导同志约谈主要负责人。被约谈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单位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附件:1.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任务清单(表样)
2.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责任清单(表样)
3.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问题清单(表样)
4.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整改清单(表样)
5.垃圾大清理大检查大整改活动检查验收清单(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