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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召开区安委会会议暨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来源:美丽红桥 发布时间:2022-05-07 22:50

5月7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安委会主任陈宇主持召开区安委会会议暨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会,传达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专题会议精神,研究落实《天津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举措,听取我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汇报,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区领导蔡宁、刘国庆、张金丽、密松、王刚、刘成哲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5月1日区安委会会议启动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全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做到了行动迅速、排查系统、整改有力。截至目前,累计出动100余个排查组会同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全区2000余栋建筑物进行了系统全面排查,已发现隐患点位31处,并及时整改,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会议强调,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必须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抓严抓细抓实。一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和全市专题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市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持续深入抓好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从源头化解自建房安全风险。二要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区住房建设委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地毯式、网格化、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工作要求,对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街一户一房。同时,对人员密集的经营性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疫情隔离点等既有房屋、公共建筑等安全隐患要做到排查全覆盖。三要坚决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从速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在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做到对账销号,动态清零;对忽视漠视安全底线、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会议强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紧盯电动车充电专项治理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消防隐患,杜绝“小火亡人”事故,特别要根据夏季消防安全形势变化和我区老旧小区火灾防控工作实际,把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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