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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红桥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 2022-01-30

2021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法制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规范化建设

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列入年初重点工作计划中,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各项执法工作,落实我局学法、用法、执法工作责任制,指导各职能科室开展执法工作。

二、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一)确定工作目标,认真履行检查职责。财政监督检查是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监督各单位的重要职责。我局始终坚持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严格会计工作秩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我局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通过履行职责,防范、控制会计信息失真,遏制会计舞弊现象,规范会计秩序,维护市场公平,提高代理机构工作规范性。

(二)确定检查对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结合日常日常业务工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确定了天津市荣国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天津青创科融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奇想众创空间有限公司和天津创盈宝信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四户代理记账机构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两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被检查单位。提前与协助开展检查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保密承诺书》、《廉洁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委托代理合同书》等。

(三)严格检查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前及时向各单位送达了检查通知书,并了解掌握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开展状况。实施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的投入检查中,认真细致地查阅了被查单位的会计账簿、保持代理记账资格条件及履行备案手续情况、签订业务委托合同、执行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政府采购代理项目等情况等资料,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严肃检查,规范检查规则和自身行为按照市财政局要求的检查重点。

(四)及时反馈信息,做好整改政策指导。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相关问题与被检查单位进行沟通,根据检查工作底稿、会计报表、凭证和发票等检查资料,撰写检查报告和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并将函件送交被查单位,被查单位确定无意见后,再将最终检查报告送达被检查人,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三、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按照区司法局的总体部署,区财政局指派专人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维护及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明确各职能科室的行政检查执法内容,并纳入行政执法监督范畴,将行政执法检查作为科室常态化工作。2021年度,我局聘请张盈律师事务所担任常任法律顾问,开展重大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局执法人员、管理员、法核人员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线上培训率和执法考试参加率均达到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规范执法秩序,提高执法水平,在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主动执法意识有待提升。往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财政检查,主动进行财政监督检查相对较少。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涉及法律知识繁多,行政执法人员往往对自身工作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更为精通,在全面掌握各类法律法规并加以统筹运用上还有欠缺。

2022年,我局将按照市、区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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