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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防办 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 2022-01-30

区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实行规范化、服务化管理。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执法力度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关键在领导。在工作中,我们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主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并将综合业务科确定为行政执法工作专门办公室,全面负责行政执法的日常事务。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分析、有讲评,保证了领导到位、认识到位、落实到位。

二、落实行政执法,规范执法行为

我办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每次执法均能做到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公示执法身份。二是强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三是强化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重点加强了对《天津市人民防空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廉政准则》《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培训,通过培训,既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又扩大了普法宣传员队伍,使人防办法律法规政策能随时随地在工作中、在协调纠纷中得到广泛持久地宣传教育。安排人员对本单位负责的法规和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对执法人员身份进行了认定,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依据。同时,根据科室工作职能,年初制定检查计划,设立工作台帐,签订责任状,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责任的落实。

三、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区人防工程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中,一是做好人防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监督检查积极为企业服务;三是严格落实人防新竣工项目使用备案率要求;四是加强人防工程日常、专项、安全维护管理执法工作;五是强化三项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和精度。全年对全区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开展专项检查6次,对29个单位的警报器维护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4次。排查发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处。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办在开展人防行政执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防工作人员自身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以及对外法律法规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队伍不够健全,相关人员年龄偏大,且缺少专业人员,制约着人防执法的开展和效率的提高。下一步,突出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人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不断研究人防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人防建设法制化进程,依法推动人防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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