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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总工会印发《关于设立职工重病关爱资金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会会员卡救助保障慰问功能更新啦!!!目前,除原有的五种重大疾病、非工伤意外事故和家庭火灾重大损失保障外,新增加了工伤、患职业病和38种重病住院慰问保障功能。
那么,持卡会员如何享受呢?小编带你了解政策,一步到位……
一、原有重大疾病、非工伤意外、家庭火灾重大损失保障
五种重大疾病保障
保障范围:良性脑肿瘤、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白血病(五种重大疾病)。
保障对象:持有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在职职工并在正常保障期内。
保障责任:自保障生效后,首次确诊患有五种重大疾病(经本市三级医院诊断,并住院治疗)的持卡会员,一次性救助1万元。
申报材料:
1、被保障人身份证、会员服务卡、住院医疗费复印件。
2、本市三级医院以及市总保险合作社认可的其他医院(不包括康复医院、疗养院、联合病房等类似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手术报告、病理报告、影像学报告、血生化报告、免疫报告等科学方法检验确认所患疾病的检查报告单和被保障人的病历卡以及保险合作社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期限:被保障职工首次确诊疾病后90天内报送(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半年内);
非工伤意外保障
保障责任:自保障生效后,持卡会员遭受非工伤意外伤害并在180天内死亡的,一次性救助2万元;
申报材料:
1、与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期、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鉴定书”等)。
2、原始病史记录,其中包括病历卡、影像学报告、手术报告、病理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
3、被保障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4、公安部门或市总保险合作社认可医院出具的意外死亡证明。
5、如被保障人因意外事故失踪,须提供法院出具的意外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复印件。
申报期限:被保障职工于发生意外的7日内书面或电话通知红桥区总工会,并将相关证明材料于90天内报送;
家庭火灾重大损失保障
保障责任:自保障生效后,房屋产权为持卡会员的家庭因火灾造成本市范围内住宅家庭财产、生活必需品重大损失的,根据提供的财产损失评估证明,按照损失额的10%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救助1万元。
1、家庭住址
2、发生火灾的日期、原因
3、家庭财产损失情况
4、消防部门或属地派出所出具的火灾认定书。
申报期限:被保障人家庭发生火灾并造成财产损失的,应立刻通知其所在单位工会,单位工会应及时电话通知红桥区总工会。
申报流程
被保障人所属基层工会填写《红桥区会员职工专项救助审批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红桥区总工会权益部。
注意事项
每种救助金均为一次性救助,符合条件的持卡会员每种救助金只可申领一次。
二、新增工伤、职业病和38种重病住院慰问保障
《关于设立职工重病关爱资金的
实施办法(试行)》
慰问对象:持有天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在职会员。
慰问条件:因工伤、职业病或患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38种重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慰问病种: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即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终末期肾病、因急性创伤或因病导致截肢、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或脑膜炎、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重型颅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Ⅲ度及以上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多发性硬化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经输血或因执行公务导致的)、植物人状态、系统性红斑狼疮、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原发性心肌病、重症肌无力、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坏死性筋膜炎、终末期肺病、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白血病)
慰问形式:由基层工会主席或工会干部到医院看望,送去慰问信和慰问金(慰问信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
慰问标准:对符合慰问条件的在职持卡会员每年首次住院给予一次性2000元慰问金。
慰问金发放管理:
1.慰问金以现金形式发放。
2.应在会员住院期间慰问,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出院后慰问。
3.发放慰问金须由基层工会填写《会员住院慰问申报表》(一式两份),由工会主席和经手人签字,盖章后报红桥区总工会。
4.《会员住院慰问申报表》经红桥区总工会批准后返还基层工会一份,按照财务报销制度归入基层工会财务档案。
5.基层工会每季度要对慰问金发放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慰问对象姓名、慰问金额、慰问日期等,并注明监督电话(包括红桥区总工会监督电话及市总工会热线电话12351)。
慰问金申报和拨付:
1.为确保慰问的及时性,慰问金由基层工会先行垫付,经审批后由天津市总工会统一拨付。
2.基层工会应于实施慰问后的1个月内,将《会员住院慰问申报表》连同会员住院证明材料(复印件)签章确认后,汇总上报至红桥区总工会。
3.红桥区总工会对基层工会填报的《会员住院慰问申报表》及所附住院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汇总填写《会员住院慰问金汇总申请表》,报至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4.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审核并出具报告,按资金审批相关程序由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部向红桥区总工会拨付慰问金;红桥区总工会将慰问金下拨至有关基层工会。
5.红桥区总工会将所属基层工会上报的《会员住院慰问申报表》一份返还基层工会入账;另一份与所附住院证明材料一并归档留存。
附则:
1.各级工会可以依据工会经费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量力而行地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办法,对工伤(职业病)和其他患病职工开展慰问和帮扶。
2.本办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相关文件和表格请登录红桥区总工会权益部公共邮箱hqhyfwk@163.com进行下载
红桥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022-26530575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