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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邨街道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我市为解决市区部分居民住房难问题,在北辰区天穆镇界内建设的居民居住区,1990年经红桥区政府申请,市民政局批复同意,设立双环邨街道办事处,明确暂由红桥区政府实施代管。
今年以来,按照我市“飞地”基层社会治理属地化有关工作要求,为有效解决有关“飞地”治理职责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北辰区人民政府实施属地发起,提出将双环邨街道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由红桥区变更为北辰区,12月26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决定撤销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成立北辰区双环邨街道办事处。
为最大程度保障双环邨街道居民权益,按照有利于群众的原则,经市公安局、市教委、市规划资源局等部门和两区研究,广开思路、创新招法,决定在双环邨街道划转移交后实行“三籍不变”的政策措施,即房籍可保持不变、户籍可保持不变、学籍可保持不变。为此,小编特意为大伙收集整理了一下相关资料,让咱们一起来看看到底是哪“三籍不变”?
房籍可保持不变。双环邨街道行政区划隶属关系变更后,该地区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登记地仍保持为“红桥区”;再次进行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仍登记为“红桥区”;购买在售新建项目房屋或已入住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不动产权证仍登记为“红桥区”。
户籍可保持不变。双环邨街道户籍的居民保持红桥户籍不变,户籍业务仍由红桥区户籍受理机关管辖,户籍档案继续由红桥区户籍管理机关管理查询。
学籍可保持不变。即在校学生学籍保持不变,且未来该片区仍按照中心城区招生政策,享受红桥区的教育资源。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