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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来源:红桥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02 11:08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志愿服务领域秩序,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增强志愿服务公信力,红桥区委社会工作部向全区范围内公开志愿服务领域监督电话,收集有关突出问题。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

(一)志愿服务组织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同时开办企业,且客户与志愿服务组织服务对象高度重合,涉嫌非法关联交易的;

(二)志愿服务组织假借志愿服务名义,以各种形式违规收取费用、开展传销,涉嫌骗取钱财的;

(三)志愿服务组织虚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或参与时长证明买卖的;

(四)冒充“中字头”“国字头”志愿服务组织出具志愿服务证明,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擅自授予相关荣誉的;

(五)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发布未实际开展的虚假活动信息,涉嫌盗刷志愿服务时长的;

(六)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虚构与官方机构、知名组织合作关系,夸大自身权威性、影响力,误导社会公众的;

(七)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商业活动或非法组织违规招募志愿者提供便利的;

(八)非官方组织在各类互联网平台上注册含“地域+志愿”“行业+志愿”等具有迷惑性的账号,假借官方背景误导社会公众的;

(九)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商业营销信息,或非法、违规售卖“中字头”“国字头”志愿服务证书的;

(十)其他涉及志愿服务组织、活动、信息系统及互联网平台的违规违法问题。

二、反映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22-6301557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来信来函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1号区委社会工作部。

三、相关要求

(一)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请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组织或人员、具体情形及相关证据材料。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如匿名举报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二)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身份及证明证据,举报内容中不得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举报人需承担一切因举报发表相关言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对我区志愿服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建规范有序、健康清朗的志愿服务发展环境。

特此公告。

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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