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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编办
发布时间:2025-12-15 09:10

天津市红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为规范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强化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2025,红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登记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市委编办相关部署,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科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区登记办年初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市、区相关工作部署,将执法检查工作与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统筹推动,认真开展年度行政执法工作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区登记办于年初印发通知,推动做好2024年度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告公示工作,并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审查把关。3月底,按时完成全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公示工作。全区应参加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单位130家,已公129(民族幼儿园不予公示),年报公示完成100%

(二)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程序》规定,我区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今年9月,区登记办下发《关于开展红桥2025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查工作的通知》,确定抽查范围为参加2024年度报告公示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文件中明确撤销的单位除外)按照市委编办随机抽查不低于20%的比例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过系统随机抽取59家事业单位,涉及教育、卫生、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实现了抽查工作五年全覆盖。在完成59家事业单位自查上报材料的书面审查后,选取天津市红桥学校、天津市红桥区西沽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6单位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查验法人证书悬挂、档案管理、财务报表、业务活动佐证等材料,并对变更登记、章程执行、捐赠资助使用等细节进行细致排查。经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部分事业单位管理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已指导其及时改正。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执法监督平台

三、健全管理,组织开展执法培训考试工作

区登记办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结合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和天津市执法监督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工作,加强线上培训学习,截至目前,区登记办4名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网络培训及考试工作。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开展学习研讨,强化为民服务、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天津市红桥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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