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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要闻

【红桥机会清单】 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东校区校园整修项目苗木迁移
来源:红桥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18 15:34

受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委托,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就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东校区校园整修项目苗木迁移实施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东校区校园整修项目苗木迁移

项目编号:FZK2025-1-23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4096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0.409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保护项目所在地大树古树,成交供应商需对天津市耀华中学红桥学校东校区校园整修项目地点的树木进行迁移及养护。本项目苗木移植距离为10Km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声明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

5)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提供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的截屏;

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本项目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请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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