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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关于做好“五一”节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广大人民群众出游热情高涨,全国和我市预计将迎来旅游出行高峰,常态化疫情防控难度加大。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举措,现就做好全区“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联防联控,严防疫情输入
(一)加强入境人员管理。区疫情防控组、区城市管控组(街道社区组)、区外事组等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入境人员“铁桶般无缝管道式”闭环管理要求,点对点转运至我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同时在入境后第7天、第13天分别开展一次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对于入境解除隔离人员,区城市管控组(街道社区组)要组织各街道社区,对完成集中隔离返回社区的入境人员开展为期7天的居家医学观察和健康随访,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于不符合单人、单间、单卫居家隔离条件的,要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二)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隔离点专班牵头落实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足工作人员,并派驻院感监督员,实施“三巡查、两监测、两消毒、日报告”管控措施。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个人防护,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意外暴露,导致病毒扩散、外漏。
(三)加强冷链“人、物”同防。区市场秩序组要做好进口货物摸排,在做好“人防”的同时,也要做好“物防”,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于违规商品立即进行规范处置,保证货物来源、去向清楚。要组织商户配合区疫情防控组对进口货物定期进行环境、食品及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指导商户做好日常预防性消毒,做好个人防护和个人健康监测。持续做好进口货物冷链从业人员离职离岗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排查堵塞疫情防控漏洞,切实落实“人”“物”共防。
二、巩固疫情防控成果,避免疫情反弹
(一)强化重点场所管理。区城市管理委、区民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局等部门要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商场超市、公园、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餐饮商超、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外体育健身场等接待消费者人数等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严格落实预约消费、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制度。要指导公园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按照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有序接待游客量,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引导游客错时错峰旅游。要强化公园景区和餐饮企业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安全防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区疫情防控数据分析专班要落实工作职责,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提出预警建议。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公安红桥分局等单位按照《红桥区现阶段重点场所职业人群新冠病毒核酸定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确保及时发现风险点,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最大程度上减少疫情扩散风险。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强对宾馆等住宿类场所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入住人员登记问询,严禁收住须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的重点人员。
(三)强化交通运输管理。西站站区办要加强与铁路部门配合,提高疫情防控敏感性,加强对重点地区来津人员排查,做好通报。站区内严格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防控措施,查验健康码;开展健康宣传,提醒旅客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出租车接客通道监控,及时做好协调调度,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四)强化人员离津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离津报备制度,提示职工出行期间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注意个人防护,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政策。
(五)强化重点地区人员排查与管理。区卫生健康委、公安红桥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委网信办及各街道社区等相关单位要做好信息共享,做好云南省瑞丽市3个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理,及时推送至所属街道社区,各社区要发挥“网底”作用,及时进行管理,避免人员失管、失控。
(六)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各项措施。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督导检查,区属各医疗机构强化预检分诊,做好测温、扫码验码、询问流行病学史、登记等工作,充分发挥发热哨点职能,对发热患者实行闭环管理,落实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做到非必要不探视和限制陪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规范肠道门诊建设,合理设置分区,避免造成交叉感染。
(七)确保疫情快速响应处置。发现疫情后,依托区域协查、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调度等专班力量,按照《红桥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处置流程图》启动应急机制,全面加强监测预警、流调处置、排查管控、医疗救治等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快速准确全面扑灭疫情苗头。
三、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大规模人群筛查信息
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要做好各岗位人员的更新和调换,再次核对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岗位,确保大筛工作启动后3小时内集结到位。各街道社区要准确掌握辖区内人口数量,结合人口普查和疫苗接种摸排,做好居民人口底册。要做好相关物资准备,排查是否有挪用、损坏等情况,数量不足请及时补充;固定样本转运车辆和人员,确保全流程顺畅。街道采样防护物资要分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储存,确保及时取用。各街道要对选定的标准化采样场所和分散采样点再次梳理,确保水、电供应良好,地面、场地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能够随时启动大规模人群筛查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健康知识普及
区宣传组牵头,要做好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和安全出游知识宣传,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非必要不出境”,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原则不变,出行前要查询目的地疫情情况,减少边境地区出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居民做好自我防护和健康监测,提倡人群聚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要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宣传,广泛宣传疫苗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动员未接种人员及“五一”节假日期间返津人员到开诊接种点进行疫苗接种,提高人群接种率,尽快构筑免疫屏障。
五、推动疫苗接种,保证第二针接种需求
区疫苗接种工作专班要统筹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安排,节假日期间合理安排接种点和接种时间,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方便居民能够接种疫苗。各街道战区指挥部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保障工作,精准对接属地接种点与各行业部门,为居民提供便民措施。要统筹安排第二针疫苗接种工作,对表市防控指挥部,精准掌握需接种人员名单,由各街道、各行业部门统一组织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按时接种,杜绝时间延误,造成接种事故。区委网信办做好疫苗接种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及时完善相关信息和功能,便于精准查找和摸排,为我区持续推动疫苗接种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公安红桥分局要做好技术支持,针对无法联系和预留信息错误人员,准确进行查找,保证第二针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各街道战区、各行业部门在持续推动疫苗接种工作的同时,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对接种人员个人信息做好管理,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信息外泄。
六、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区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抓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控,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区委政法委、公安红桥分局等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强化社会面治安防控,严密落实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一)成立“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何智能同志任组长,张东明、赵霞、刘国庆、刘玉明、密松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由区防控办负责日常业务工作。
(二)建立专项工作组包保责任制。专项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对重点点位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包保。何智能同志包保陆家嘴商业中心、水游城商业综合体;张东明同志包保运河新天地夜市;赵霞同志包保凯莱赛夜市和新五爱道夜市;刘国庆同志包保摩天轮夜市;刘玉明同志包保平津战役纪念馆和义和团纪念馆景区;密松同志包保西站和西沽公园。
(三)严格应急值守。区防控办要配强24小时值班人员,负责信息接收和汇总工作,值班电话为86516268。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强值班力量,制定并严格执行值班表,及时将相关工作信息报送至区防控办,由值班工作人员梳理汇总后向专项工作组领导汇报。区委网信办、公安红桥分局等部门要加强假期传染病疫情和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不折不扣部署落实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部署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防控物资准备。
(五)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区防控指挥部督办组要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漏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天津市红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区卫生健康委代章)
2021年4月29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