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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桥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区应急局在充分征求采纳全区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天津市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文本形式反馈到区应急局,反馈意见时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李贺宾;联系电话:86516167;传真:26589134;邮箱:hqqyjjyjk@tj.gov.cn)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原有应急预案已无法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职能也进行了调整,迫切需要对原有的应急预案中不适应当前工作的内容进行重新修订,为此,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9日印发、实施了新的《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了更好地落实《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红桥区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覆盖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的制度保障,区应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紧密结合我区实际,对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加以细化,计划编制《天津市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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