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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向全社会征求《天津市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红桥区食品安全办结合区情实际,起草了《天津市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5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信函反馈:请将信函寄至红桥区勤俭道206号红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红桥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修改意见”的字样;
二、电话反馈:请拨打联系电话86513903;
三、电子邮件反馈:请发邮件至hqqscjgj@tj.gov.cn。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对相关情况进行反馈。
草案正文
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征求意见稿)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工作机制
(一)落实党政同责。年内至少召开1次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区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分析会,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年底前,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街道食品安全办组织建设,明确人员配置,完善工作规则,推动各街道食品安全办实体化运行。(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信息共享、数据比对、月调度季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档案,按季度均衡推进督导任务完成,实现整改问题闭环、数据动态管理,开展三级督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落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强化履责评议。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机制,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各部门每季度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履职不力的,启动督办约谈和问责机制。(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协调联动。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培训、考核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合力。探索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区市场监管局、公安红桥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建设机制,提高协管人员综合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区级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闭环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五)加大政策性粮食安全监管力度。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行为。实施出入库第三方检验,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用途。持续做好收购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积极稳妥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严格食用农产品监管。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农药兽药超标违法行为。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入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自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频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建立健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培育35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1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落实飞行检查、体系检查、证后审查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持续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红桥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及企业负责人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提升综合检测能力。制发红桥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持续对重点品种、重点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完善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88批次,达到7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740批次,达到3.5批次/千人。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及公示服务。组织开展快检结果验证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高粮食检验监测能力,对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围绕民生热点,部署专项治理
(十一)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开展餐饮卫生提升年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聚集区域餐饮服务行业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大力发展餐饮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进一步统一餐饮行业工作标准,规范餐饮服务行为。持续落实外卖餐食封签要求。深入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深入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红桥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加强食用植物油、桶装水、肉制品、餐饮食品等质量安全监管,严惩非法添加、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食品相关产品日常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集中查办一批非法添加、“无底线营销”等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禁业禁止要求。加强案例曝光,进一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开展“昆仑2023”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违禁物质,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犯罪活动,对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公安红桥分局负责)
(十六)严厉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天津海关移交地方罚没走私冻品的归口处置工作。(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天津海关、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眼数字赋能,推进产业升级
(十七)推进智慧监管。推广使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推广运用。(区商务局负责)推动全区标准化菜市场全面使用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源性疾病溯源进行大数据监测和数字化分析、预警。(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单位食堂及社会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达到100%。(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信用监管。将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及时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公示系统,将违法食品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社会监督、舆情监测、投诉举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数据归集至天津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实施差异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培训。(区商务局负责)
(十九)强化技术支撑。深入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管理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提高食品安全精细化主动防控水平。鼓励设立食品安全科研专项或项目,基于食品安全需求开展科学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科研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区科技局)
(二十)促进产业升级改造。制定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打造红桥特色食品街域。鼓励、支持、引导企业朝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方向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级天津市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落实天津市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要求,培育我区自有食品领域高端品牌、“专精特新”企业。(区商务局负责)大力鼓励企业建设并使用ISO20002、HACCP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区商务局负责)
五、强化多元参与,健全共治体系。
(二十一)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学先进、查短板、补不足,进一步优化我区食品安全创城档案资料,进一步提高点位迎检水平。(区创城办牵头,区创城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二)健全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监管,促进食品合理利用,强化反食品浪费执法,坚决制止浪费行为。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普及,增强公众反食品浪费意识,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宣教引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网络宣传,进一步延伸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科学消费和维权能力。(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区科协及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配合)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成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区委网信办负责,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配合)结合“全国科普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全民科普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区科协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配合)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教。(区司法局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舆情监测。加强对涉食品安全新闻内容和导向管理,加强负面线索和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查实处置食品安全谣言,加大辟谣信息宣传推广力度。(区委网信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长效工作机制要求,积极发挥主管单位优势,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区食品安全办、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局及其他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背景介绍
现就区食品安全办制定的《天津市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监管计划》)的有关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一、制定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征求各相关食品安全部门意见后,制定形成本《监管计划》。
二、主要内容
《监管计划》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闭环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围绕民生热点,部署专项治理;着眼数字赋能,推进产业升级;强化多元参与,健全共治体系。内容包含五类25项重点工作。共涉及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城管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红桥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32个部门。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及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推动短板工作提升,持续推动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二)重点工作任务包含落实党政同责,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履责评议,强化协调联动,加大政策性粮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用农产品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综合
检测能力,提升餐饮
质量安全,持续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昆仑2023”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强化技术支撑,促进产业升级改造,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健全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加强宣教引导,强化舆情监测,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25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三)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加
强经费保障。对
本计划落实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评议,高质量完成本计划各项目标任务。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相关意见建议。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