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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向全社会征求《天津市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红桥区食品安全办结合区情实际,起草了《天津市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5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一、信函反馈:请将信函寄至红桥区勤俭道206号红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红桥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修改意见”的字样;

二、电话反馈:请拨打联系电话86513903;

三、电子邮件反馈:请发邮件至hqqscjgj@tj.gov.cn。

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及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对相关情况进行反馈。


草案正文

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征求意见稿)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工作机制

(一)落实党政同责。年内至少召开1次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区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每月听取1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组织研究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召开食品安全工作分析会,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年底前,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强街食品安全办组织建设,明确人员配置,完善工作规则,推动各街道食品安全办实体化运行。食品安全办牵头,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信息共享、数据比对、月调度季通报等工作机制完善“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档案,按季度均衡推进督导任务完成,实现整改问题闭环、数据动态管理开展三级督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落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区食品安全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三)强化履责评议。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机制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各部门每季度向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组织开展天津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履职不力的,启动督办约谈和问责机制。食品安全办牵头,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协调联动。健全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共享、交流机制。食品安全办牵头,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食品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培训、考核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合力。探索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区市场监管局、公安红桥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建设机制,提高协管人员综合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区级食品安全志愿服务队伍。食品安全办牵头,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闭环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五)加大政策性粮食安全监管力度。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者和管理人员行为。实施出入库第三方检验,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作食用用途。持续做好收购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积极稳妥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严格食用农产品监管。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农药兽药超标违法行为。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入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七)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自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频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深入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原则,建立健全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培育35家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1家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落实飞行检查、体系检查、证后审查要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严格特殊食品监管。持续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红桥分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推进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及企业负责人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清单,精准防控风险隐患。(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提升综合检测能力。制发红桥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持续对重点品种、重点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完善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机制(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88批次达到7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740批次,达到3.5批次/千人。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及公示服务组织开展快检结果验证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高粮食检验监测能力,对重点品种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测。(区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围绕民生热点,部署专项治理

(十一)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开展餐饮卫生提升年行动(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聚集区域餐饮服务行业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大力发展餐饮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进一步统一餐饮行业工作标准,规范餐饮服务行为持续落实外卖餐食封签要求深入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持续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深入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开展春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公安红桥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开展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加强食用植物油、桶装水、肉制品、餐饮食品等质量安全监管,严惩非法添加、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食品相关产品日常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四)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集中查办一批非法添加、“无底线营销”等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禁业禁止要求。加强案例曝光,进一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开展“昆仑2023”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违禁物质,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犯罪活动,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犯罪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公安红桥分局负责)

(十六)严厉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天津海关移交地方罚没走私冻品的归口处置工作。市场监管牵头,天津海关、城市管理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眼数字赋能,推进产业升级

(十七)推进智慧监管。推广使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推广运用区商务局负责推动全区标准化菜市场全面使用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源性疾病溯源进行大数据监测和数字化分析、预警卫生健康委负责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单位食堂及社会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达到100%区教育局市场监管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信用监管。将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及时归集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公示系统,将违法食品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社会监督、舆情监测、投诉举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数据归集至天津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实施差异化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培训。区商务局负责)

(十九)强化技术支撑。深入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管理与控制关键技术研究,提高食品安全精细化主动防控水平。鼓励设立食品安全科研专项或项目,基于食品安全需求开展科学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科研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科技局)

(二十)促进产业升级改造。制定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工作方案(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打造红桥特色食品街域鼓励、支持、引导企业朝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方向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级天津市关于加强品牌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落实天津市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要求,培育我区自有食品领域高端品牌、“专精特新”企业。区商务局负责大力鼓励企业建设并使用ISO20002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区商务局负责)

五、强化多元参与,健全共治体系。

(二十一)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学先进、查短板、补不足,进一步优化我区食品安全创城档案资料,进一步提高点位迎检水平。区创城办牵头,区创城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二)健全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天津市反食品浪费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监管,促进食品合理利用,强化反食品浪费执法坚决制止浪费行为。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普及,增强公众反食品浪费意识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宣教引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网络宣传进一步延伸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科学消费和维权能力食品安全办牵头,科协及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配合)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成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区委网信办负责,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配合)结合“全国科普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全民科普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科协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配合)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教。司法局牵头,区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强化舆情监测。加强对涉食品安全新闻内容和导向管理,加强负面线索和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查实处置食品安全谣言,加大辟谣信息宣传推广力度。委网信办牵头,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长效工作机制要求,积极发挥主管单位优势,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食品安全办、市场监管区金融局及其他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征求意见稿).doc


背景介绍

现就区食品安全办制定的《天津市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监管计划》)的有关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一、制定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坚持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征求各相关食品安全部门意见后,制定形成本《监管计划》。

二、主要内容

《监管计划》由部分组成,分别是: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闭环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围绕民生热点,部署专项治理;着眼数字赋能,推进产业升级;强化多元参与,健全共治体系。内容包含25项重点工作。共涉及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社局、区城管委、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红桥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32个部门。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及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推动短板工作提升,持续推动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二)重点工作任务包含落实党政同责,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履责评议,强化调联动,加大政策性粮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用农产品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综合

检测能力,提升餐饮

质量安全,持续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昆仑2023”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强化技术支撑,促进产业升级改造,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健全反食品浪长效制,加强宣引导,强化舆情监测,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25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三)工作要求要求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细化责任分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加

强经费保障。对

本计划落实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评议,高质量完成本计划各项目标任务。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相关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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