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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一季度,红桥区直达资金总量为83915.18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57939.9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975.2万元。已全部按照文件规定分配下达。
一、2023年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1、教育支出:31430.6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78.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701.75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13606.8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97.03万元。
二、2023年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3月末已分配下达的直达资金共计支出18774.47万元,支出进度为22.4%。其中:中央资金支出12691.45万元,支出进度21.9%;地方配套资金支出6083.02万元,支出进度23.4%。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6.15万元,支出进度29.7%;
2、卫生健康支出:372.78万元,支出进度3.5%;
3、教育支出:6758.57万元,支出进度21.5%。
4、公共安全支出:3356.98万元,支出进度24.7%。
三、其他情况
历年直达资金共计结转2023年4889.63万元, 2023年一季度共计支出了891.43万元,未执行指标3998.2万元。
四、2023年工作举措
1、完善财政局内部直达资金协调机制,梳理各个节点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严格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分配、按时下达。
2、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及时敦促和指导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避免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发生,加快项目实施,保持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3、加强预算资金保障,全力推动直达资金尽快直达基层直达群众。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4、继续加强资金支出质量监控监管。在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确保资金支出质量,杜绝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违规现象发生。对直达资金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拨付至最终受益对象。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