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截至2023年10月16日,红桥区直达资金总量为94990.33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66227.5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8762.76万元,共计91746.53万元已按照文件规定分配下达;中央直达资金2152.8万元,地方配套1091万元尚未完成分配下达。
一、2023年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1、教育支出:3190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25.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4055.77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13606.8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52.5万元。
二、2023年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10月16日已分配下达的直达资金共计支出62090.94万元,支出进度为67.7%。其中:中央资金支出43925.59万元,支出进度68.6%;地方配套资金支出18165.34万元,支出进度65.6%。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61.08万元,支出进度69%;
2、卫生健康支出:7398.56万元,支出进度52.6%;
3、教育支出:24481.19万元,支出进度76.7%。
4、公共安全支出:7993.7万元,支出进度58.7%。
5、住房保障支出:256.4万元,支出进度72.7%。
三、其他情况
历年直达资金共计结转2023年4858.85万元, 2023年三季度共计支出了1869.81万元,未执行指标2989.04万元。
四、取数说明
三季度因预算调整,造成记账时间更新,导致三季度台账取数与整体资金实际下达支出存在差异,故取数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五、2023年工作举措
1.完善财政局内部直达资金协调机制,梳理各个节点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严格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分配、按时下达。
2.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及时敦促和指导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避免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发生,加快项目实施,保持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3.为进一步确保直达资金数据与一体化一致性,要求各业务科室在直达资金一体化平台操作中及时做好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指标热点分类标定等操作,以便直达资金升级后从一体化平台取数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
4.按照各类资金领域财政事权相关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区级资金匹配下达工作。
5.加强预算资金保障,在财力紧张情况下,优先保障直达资金相关支出,全力推动直达资金尽快直达基层直达群众。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6.继续加强资金支出质量监控监管。在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确保资金支出质量,杜绝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违规现象发生。对直达资金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拨付至最终受益对象。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