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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2023年三季度直达资金下达及执行情况
来源:红桥财政 发布时间:2023-10-23 14:33

截至2023年10月16日,红桥区直达资金总量为94990.33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66227.5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8762.76万元,共计91746.53万元已按照文件规定分配下达;中央直达资金2152.8万元,地方配套1091万元尚未完成分配下达。

一、2023年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1、教育支出:3190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25.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4055.77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13606.8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52.5万元。

二、2023年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10月16日已分配下达的直达资金共计支出62090.94万元,支出进度为67.7%。其中:中央资金支出43925.59万元,支出进度68.6%;地方配套资金支出18165.34万元,支出进度65.6%。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61.08万元,支出进度69%;

2、卫生健康支出:7398.56万元,支出进度52.6%;

3、教育支出:24481.19万元,支出进度76.7%。

4、公共安全支出:7993.7万元,支出进度58.7%。

5、住房保障支出:256.4万元,支出进度72.7%。

三、其他情况

历年直达资金共计结转2023年4858.85万元, 2023年三季度共计支出了1869.81万元,未执行指标2989.04万元。

四、取数说明

    三季度因预算调整,造成记账时间更新,导致三季度台账取数与整体资金实际下达支出存在差异,故取数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五、2023年工作举措

1.完善财政局内部直达资金协调机制,梳理各个节点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严格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分配、按时下达。

2.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及时敦促和指导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避免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发生,加快项目实施,保持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3.为进一步确保直达资金数据与一体化一致性,要求各业务科室在直达资金一体化平台操作中及时做好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指标热点分类标定等操作,以便直达资金升级后从一体化平台取数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

4.按照各类资金领域财政事权相关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区级资金匹配下达工作。

5.加强预算资金保障,在财力紧张情况下,优先保障直达资金相关支出,全力推动直达资金尽快直达基层直达群众。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6.继续加强资金支出质量监控监管。在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确保资金支出质量,杜绝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违规现象发生。对直达资金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拨付至最终受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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