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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桥区直达资金总量为98858.83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69130.8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9727.96万元,共计98858.83万元已按照文件规定分配下达。
一、2023年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5480.87万元;
2.教育支出:31894.1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44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2.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5416.7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52.5万元;
7.转移性支出:2978万元。
二、2023年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12月31日已分配下达的直达资金共计支出89763.92万元,支出进度为90.8%。其中:中央资金支出65940.23万元,支出进度95.4%;地方配套资金支出23823.7万元,支出进度80.1%。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15480.87万元,支出进度100%;
2.教育支出:31747.05万元,支出进度99.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10.83万元,支出进度84.9%;
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支出进度0%;
5.卫生健康支出:11727.68万元,支出进度76.1%;
6.住房保障支出:352.5万元,支出进度100%;
7.转移性支出:2745万元,支出进度92.2%。
三、其他情况
历年直达资金共计结转2023年4858.85万元, 截至2023年四季度共计支出了2161.76万元,未执行指标2697.09万元。
四、2023年工作举措
1.完善财政局内部直达资金协调机制,梳理各个节点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严格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分配、按时下达。
2.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及时敦促和指导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避免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发生,加快项目实施,保持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3.为进一步确保直达资金数据与一体化一致性,要求各业务科室在直达资金一体化平台操作中及时做好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指标热点分类标定等操作,以便直达资金升级后从一体化平台取数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
4.按照各类资金领域财政事权相关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区级资金匹配下达工作。
5.加强预算资金保障,在财力紧张情况下,优先保障直达资金相关支出,全力推动直达资金尽快直达基层直达群众。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6.继续加强资金支出质量监控监管。在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确保资金支出质量,杜绝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违规现象发生。对直达资金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拨付至最终受益对象。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