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过低,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建议使用ie11及以上的版本 x
关爱版

当前位置:

红桥区2024年一季度直达资金下达及执行情况
来源:红桥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4-10 10:37

截至20243月31日,红桥区直达资金总量为60008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32184.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7823.9万元,共计58422万元已按照文件规定分配下达,中央直达资金1586万元尚未完成分配下达

一、2024年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情况

1.教育支出:2837.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69.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3856.2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6510万元

5.转移性支出:10549万元。

二、2024年直达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3月31日已分配下达的直达资金共计支出8680.41万元,支出进度为14.9%。其中:中央资金支出7188.29万元,支出进度23.5%;地方配套资金支出1492.13万元,支出进度5.4%。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277.2万元,支出进度9.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1.02万元,支出进度13.7%;

3.卫生健康支出:147.01万元,支出进度1.1%;

4.城乡社区支出:120.25万元,支出进度1.8%

5.转移性支出:4764.93万元,支出进度45.2%。

2024年工作举措

1.完善财政局内部直达资金协调机制,梳理各个节点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严格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分配、按时下达。

2.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及时敦促和指导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避免资金执行进度偏慢的问题发生,加快项目实施,保持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3.为进一步确保直达资金数据与一体化一致性,要求各业务科室在直达资金一体化平台操作中及时做好功能科目、经济科目、指标热点分类标定等操作,以便直达资金升级后从一体化平台取数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

4.按照各类资金领域财政事权相关要求,做好直达资金区级资金匹配下达工作。

5.加强预算资金保障,在财力紧张情况下,优先保障直达资金相关支出,全力推动直达资金尽快直达基层直达群众。充分发挥直达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6.继续加强资金支出质量监控监管。在加快支出进度的同时,确保资金支出质量,杜绝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等违规现象发生。对直达资金实施全流程监管,确保资金拨付至最终受益对象。

7.加强2024年增发国债资金监督管理,联合项目主管单位,在一体化系统及直达资金系统中认真做好增发国债资金安排、下达、使用管理。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