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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城管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城管委 发布时间:2022-03-28 10:40

按照《红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红桥区城管委结合自身职责,对我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

制定《区城管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任务台账》、《区城管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城管委法治政府建设整改问题清单》。一把手带头履行职责,主动将本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工作重要议程,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法治工作无小事。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认真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综合各部门和职能科室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责任到科室;聚焦重点,有力推进,对照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制、时间表、路线图,实施项目化管理,积极研究解决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切实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法依规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二、依法履行职责,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随着城管工作职能的加大,城管工作涉及难事多,杂事多,历史遗留问题多,大小工程项目多,这就更需要按章办事,依法执政。为此,我们不断规范依法程序,严格把关,如,在园林绿化、环卫设施改造、街容灯光、道路改造等工程建设中,严格招投标程序,要求规划科牵头,专业科室定方案、法规科审合同、财务科资金管理,环环相扣,形成相互制约的决策机制和办事流程。再如,在城管体制改革中,无论是事业单位改革,还是环卫园林及供热等公司企业改革,做到依法依规制定方案,多方征求意见,班子集体研究,确保人员队伍稳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聚焦薄弱环节,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021年继续持续推动全区拆违工作向纵向发展,经统计,今年以来累计拆除违法建设约200处,1.09万平方米。切实消除百姓身边的安全隐患,提升了我区整体的市容环境面貌。针对夜间车辆运输撒漏、违规挖掘城市道路、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办理办结一般案卷64起,罚款34.13万元,简易处罚10起,罚款 0.055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应诉情况。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实施和《天津市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部署安排,累计对8起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违法行为下达了不予处罚决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开展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治理,清理各品牌共享单车57700余辆次。组织开展机动车辆清洗维修场所综合治理,对全区相关场所实施了多轮次“地毯式”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道路停车管理,按照职责,由本委与交管支队共同对区内公益停车泊位900个,路外公共停车场45个,路内(公众)停车泊位5045个等加强管理。

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满意率达到100%。加强群众投诉件的办理,每年通过12345、市城管委、政民零距离、两报等部门转来投诉件在7000余件,按期回复率达到100%,每年市投诉考核单项成绩均占95分以上,市内六区排名靠前。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根据我委列出的项目清单,为群众办实事十余件。全面实施“721工作法”,在执法中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手段,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城市管理的温情和温度。

    四、完善制度机制,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结合学习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凡涉及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招投标管理等事项,必须经过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业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讨论党建人事、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坚持党委会研究,实行党委成员群策群议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依法依纪接受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

继续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诉讼、合同签订、项目谈判、突发事件的处理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过程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确保在各类合同、协议审核过程中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降低行政风险和执政风险。在此过程中,由各业务科室初拟合同,法律顾问提出审核修改意见,班子会研究通过。自2021年至今,共审核合同319份,参与民事诉讼案件7起。

    五、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支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在执法中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证件信息、日常检查记录及行政处罚数。同时,支队的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按规定整理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今年以来,共录入行政检查及行政处罚信息490条。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监督功能,根据市司法局《天津市2021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对执法案卷开展线上评查工作,评查一般程序案卷80余件,通过对执法监督平台的运用,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行政执法报告的公开工作。

    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成立了八五普法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将八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年法治工作台账,细化任务步骤,明确时限要求,广泛宣传城管法律法规,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市容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政建设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一是积极推进“法律进市民”。借助雷锋纪念日、全国植树节、桃花节、国庆春节两节、12.4”法治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积极推进“法律进社区”。依托街道、社区阵地开展普法宣传,设置公示栏,张贴执法公告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把普法宣传工作真正做到老百姓身边。三是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结合环境卫生清整、运输洒漏治理、机动车脏污清理、违法建设拆除等专项治理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群众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城市管理、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通过发放市容环境整治公开信等方式,积极宣传城市管理责任制的政策法规。四是加强燃气专项执法管理。多次与街道和市执法总队强化对接,联合对意库燃气开展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加强社区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多部门联合对西站站区、水游城、陆家嘴商场等燃气商户进行了检查,及时督促消除安全隐患。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目前,随着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即,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在城管各项工作推动中,法治营商环境仍然存在一定问题,如“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权责清单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效率还不高,因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仍然是城管领域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到位。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有时还不理解,认识不深,宣传和管理没能做到同步进行,给工作造成一定的被动。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和改进。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全区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四个一”工作安排,结合我委各项工作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仍然是我们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我们要强化各部门职责,不断调整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道路管理、街容秩序、供热燃气等各项工作实行精细化管理,强基础,补短板,依法行政,依纪依规,为全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    

2、从严要求,扎实推进整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学法用法意识,做实做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对具体问题从根本上发力,从根源上剖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委工作同频共振,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谋划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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