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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3-28 16:35

2021年,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要求,按照区委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1、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区民政局开展法治学习四次,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保密工作相关法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等。落实天津市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学习任务,截至目前,14名参训人员已全部完成学习考试任务,合格率100%。聘请1名专职律师,增加1名单位内部法律顾问,2名干部考取了执法证,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12.4”宪法宣传日行政执法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定期组织学习《民法典》,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真正掌握好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

2、制定年度检查方案。实施社会组织年检,共有156家区属社会组织在天津市委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完成检查信息。落实“年度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和天津市“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3、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制度机制。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区民政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认真落实红桥区“一制三化”改革工作不断完善法制建设程序,落实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人员全部取得婚姻登记员和管理员资格,认真贯彻《民法典》,使婚姻登记工作实现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自动化。行政执法人员全部100%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执法过程全程摄录,证据和程序意识进一步增强,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全面、及时、准确地将本单位基础信息和执法信息上传“互联网+监管”平台以及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并实现动态更新。

4推动法治建设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开展日常殡葬宣传执法工作,推进殡葬领域大整治。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利用辖区社区公告栏、小喇叭循环广播、社会救助政策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宣传。在各主要祭祀节日期间,由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队,到鲜花、土产、殡葬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劝阻市民携带、焚烧各类封建迷信祭祀用品行为。对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殡葬行为的经营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违规殡葬用品下架处理,当场没收。对5家殡葬用品销售店及4个农贸市场进行随机查,查看营业执照和经营商品,发放《温馨提示》和文明祭扫宣传材料等,引导商户自觉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

5、推动智能化养老服务。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根据《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工作列入我区20项民心工程,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我区已建成养老院29家,是我市率先完成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35张的区。为了更好的服务我区老人,让老人生活更加舒适,民政局积极探索智能化养老服务新模式,增加“小康智能健康助手”设备,从居家、平台、养老院等方面入手,努力让老人享受到智能化服务。

为低保特困居家老人免费安装适老化智能设备(摄像头等),由区网格中心汇总数据,将数据推送给街道、网格员,随时掌握老人情况。通过市场化运作,现已对有需求的老人开放。为更多的老人服务,保障独居老人的安全。

区民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建设智慧安防管理平台,投资71万元建设“养老机构智慧安防管理平台”,可对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平台建设,规范了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化的建设,扩大对各养老机构的监督范围,增强监测的力度,提高各养老机构的日常安全监管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提升养老服务的管理能力。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养老院实行封闭式管理,智慧安防管理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平台可以清楚的看到各院运营情况,为民政局监管提供了便利。桃花源和苑养老院将近300万元的运营补贴用于智能化提升,其智能化水平在全区数一数二。

通过不断建设,区民政局不仅有力推动了各项为老服务政策落实落地,而且还形成了养老院、老人家食堂、日间照料中心“三驾马车”协调联动的工作模式,极大提升了我区为老服务水平,满足了广大老年群体的生活需求。为进一步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围绕“三驾马车”的联动模式,积极打造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区、街两级老年服务中心,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事业,同时支持那些群众口碑好、服务质量高的养老机构做大做强。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为我区养老服务智能化打好基础。

6、加快发展医养结合。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天津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我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依托医院或有关资质的社会组织,采用讲座、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老年常见病及防治、老年营养改善和健康保健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老年健康教育氛围。

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指导街道社区建立老年人身边的文化体育组织,组织老年人文化体育赛事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开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服务设施达标建设,满足各类老年人需求,营造老有所乐的活动氛围。

完善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撑、市场培育、产业发展、投资融资、社会化运营等体制机制,营造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的宽松发展环境,鼓励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键化、一体化、信息化”为目标,提升养老信息服务平台的软硬件建设水平,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打造“红桥区智慧养老运营服务平台”可以依托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家政预约、网上订餐、信息提示、紧急救助等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建立政府、各类服务机构、老年人和家庭成员的多方联动机制,形成一个完整的智慧管理闭环。

区民政局落实《天津市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实施方案》,与卫生部门积极沟通,按照方便就近、互惠互利的原则,要求各区属养老机构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方式、费用及双方责任,做到医养签约服务覆盖率100%;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鼓励有医疗条件的养老机构参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得到了良好社会反响。

二、主要领导职责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扛起严把责任关。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区民政局机关及养老院、社区等条口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防疫举措常态化,筑牢防线不放松。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民政局涉及的法规政策多,工作量大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学习三是加强行政依法队伍建设。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上,会同区有关单位应继续深入了解各街道基层法治建设需求,深入研判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给公共服务法律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全面提升我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深入推行“三项制度”打下良好基础。继续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同时编制随机抽样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责任事项清单和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检查结果公开机制,充分发挥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2、继续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落实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广泛征求各部门、街道等意见。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落实区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单位重大法制建设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责任人要求,对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落实重大决策前100%严格法制审核要求。

3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按照中央及市、区委关于建设和完善有关文件制度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对记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领导班子会记录真实完整并及时立卷归档,做到管理科学规范,查阅方便。

4继续落实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区民政局与天津文诺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为民政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及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事务提供服务。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议的执行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5、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培训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合理安排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宪法、民法典等列入学习内容,确保每年领导班子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结合实际工作,执法人员加强自学,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区民政局将继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民政微党课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力度,为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加强日常法治宣传,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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