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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红桥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3-22 09:40

2021年红桥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关心指导下,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不断提升。现将一年来红桥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依法履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2019年机构改革后,区教育局将教育系统全面依法治区建设工作设在法制科。教育局党委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各科室、学校的工作督查,提升工作实效。定期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规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教育局党委始终坚持高位推动、统筹推进,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思路和举措(教育局党委会及中心组累计学习传达11次),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学校领导班子重点学习内容。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牢牢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权、管理权、控制权。

(二)强化机关学习培训,提高法治能力建设。

加强教育局机关干部政治学习制度,把《宪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法计划,通过自学与集中培训的学习方式,形成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局机关今年组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培训40学时,并按区司法局部署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各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完成2021年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参与率100%,通过率100%。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推进以学校干部和教师为重点的学法机制,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校法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学校干部、教师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并将宪法教育与校班会课相结合,注重活动设计的开放性,凸显学科育人功能,通过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民法典相伴活动)79场次,受众9218余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提供依法行政保障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今年以来,区教育局强化对培训机构和社会举办的托育机构的监管,按照巡查发现、归口分派及查处要求,定期对区域范围内的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进行实地摸排,动态掌握机构的消防、办学场地、人员聘用等具体信息,开展长效治理。按年度要求定期公布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和不诚信机构名单,建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常态化机制。我局聘请执业律师为教育局机关提供法律服务。负责审查各类合同、协议、项目招标文件等,参与纠纷处理,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复议案件,教育局机关设立法制审核小组,法制科具体负责,对全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涉法事务形成了“职能科室初审——局法律顾问复审——法制审核小组复核——重大事项专家论证”的四级联动合法性审查模式,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确保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全区教育系统各学校聘任执业律师担任各校法律顾问,明确职责。通过“专人负责”的服务模式,为学校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合同审查和行政诉讼等方面,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优势,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学。

(二)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制定落实)。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质量。2021年全年累计行政执法检查101次,行政处罚4次。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申领执法证培训考试,不断壮大行政执法队伍。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局现有行政执法证人员26人,新入编17人已经通过司法局考核。

3.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经梳理,我局保留行政权力19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权利3项),并通过红桥区政府政务网对外公开。

4.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教育局一直服务区域发展,做好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简化入学(转学)流程和证明事项,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接受义务教育。2021年小学随迁子女入学342人,2021年中学随迁子女入学435人。

(三)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公众正当合法权益

1.进一步优化信访工作。区教育局逐步完善信访流程建立区教育局、学校两级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区长信箱、政民零距离等转送工单,工单先行联系率100%、按时办结率、实际解决率90%、市民满意率91%。加大对基层学校信访工作的指导,提高学校通过法律顾问制度参与解决信访工作的能力。

2.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做好市民服务热线、来电来访投诉等工作。在“红桥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咨询投诉方式,向社会公布信访法规、政策、程序、咨询及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对投诉、信访事项保证第一时间专人跟进,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对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制度,通过“联席会议”方式,全力促进矛盾化解。

(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

  1.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我局把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督促指导各学校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工作要求,把普法教育纳入日常教学之中,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同时,各学校充分利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养成守法意识,自觉尊法、守法,践行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全区各学校召开法制教育主题校会147次、组织学生到法治教育基地参观17次,学生法制教育手抄报279份,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

  2.推广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各学校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国际禁毒日等普及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法治大讲堂”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委托律师团队进校园联合区司法局、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举办各类“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大讲堂、模拟法庭、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等工作引导学生在学校生活的实践中感受法治力量,培养法治观念。全区各中小学校开展宪法主题学习活动50场次,共有3000多人次师生参与了宪法晨读等法制教育活动

3.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我局建立和完善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全区学校100%聘请法制副校长。各学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学校法治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每学期都邀请法制副校长进校园进课堂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毒禁毒等法治讲座,通过“摆事实、举案例、析原因、谈危害”的教育方式,提高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2021年以来,全区学校共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制专题教育110场次,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生的守法意识实现我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教育工作的有效整合。

4.强化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全区中小学校在校园建设中主动融入法治元素,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图册、名言警句等校园文化载体,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同时结合校园广播站、校讯通推进法治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今年以来,全区各学校出版法制专题教育黑板报及法制教育专栏30期、悬挂法治宣传标语90条,使法治文化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工作。

  1.通过前期调研论证,2021年5月27日,区司法局和区教育局联合召开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聘任大会,将真正热心公益、业务精通的执业律师充实到教育系统各学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学校法治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实现我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教育工作的有效整合。

2.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与熏陶作用。2021年4月25日,中国政法报、今日头条等多家权威媒体转发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应邀深入天津市铃铛阁外国语中学,会同芥园司法所工作人员、天津市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一道,客串了一次“班会辅导员”,向学生们送上了一份法律“串烧”。

3.自2021年11月开始,红桥区红桥小学携手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一个月“检校共建”系列活动,多名师生走进红桥区人民检察院“蓝天·未检工作室”,开启“法治教育精确心理辅导”的“订单式”普法之旅,该活动被《天津日报》转载

三、发现的问题及差距

2021年以来,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

  (一)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全面精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不够全面,掌握不够精准透彻。在实际遇到师生、家长矛盾问题时,不能及时运用法治思想处理问题捍卫学校权益。

  (二)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尚待提高,执法过程中与法律意识淡薄的服务对象沟通时,缺乏经验,行政执法底气不足。

  (三)法治人才不足,教育系统公职律师存在缺失,目前局机关干部无人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也没有学习法律专业人员。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推动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水平。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学习交流活动,着力提高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理论和业务水平。今后选聘机关公务员向取得法律专业背景人员优先录取。

二是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公布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普法教育,夯实法治根基。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突出公民意识的教育与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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