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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政务服务办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红桥区政务服务办 发布时间:2024-02-05 09:29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区政务服务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红桥区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结合单位职能,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实施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依据《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天津市2023年版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对涉及的30多个部门逐一调研,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编制了《天津市红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天津市红桥区2023年版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现有许可事项共164项,并逐项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不超出市级清单的范围,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2.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积极组织全区各相关部门开展政务服务事项专项自查,着力破除依法平等准入退出壁垒,清理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在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和材料的基础上,按照全面准确、权责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逐项编制告知承诺制事项操作规程,做到细化量化、可操作。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量身定制”个性化服务,对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不同应用场景、业务情形,将多个相关联的“单项事”合理归集,梳理形成12个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进一步优化了审批工作规程,提升了政务服务便利度。打造“潮汐窗口”服务模式,为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方便咨询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办理条件尚未办结的业务,临近或者到达下班时间,必须延时办理完毕。

3.深化一制三化改革落地。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一站式”全流程引导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电脑16台、自助服务终端5台和24小时自助服务超市。依托“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充分授权”的“柜员制”综合受理模式,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由116项增至824项,各类证明材料减少到785项,承诺办事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85%,充分体现了“放管服”改革成效。截至目前,企业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比例为94.1%, “马上办”比例95.4%, “一次办”比例96.5%。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运营压力,仅免费刻制印章(包括电子印章)一项,区政务服务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年共节约社会成本42万余元。

4.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提供从指导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到企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全链条优质的“保姆式”审批服务。深入地铁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在投资建设的项目上问需于企业,为企业纾困解难。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工作模式,将各项审批工作做细、做全、做实。让企业走进红桥“暖心”,让企业投资红桥“放心”,让红桥政务服务跑出加速度。(截止2023年全年,红桥区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入联审项目39项,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项,企业投资项目34项)

5.完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建立“好差评”机制,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多渠道、多举措加强“好差评”推广运用,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点赞”“拍砖”“吐槽”,使群众在享受政务服务的过程中拥有更多的话语权。通过以评价倒逼服务升级,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定期查看后台满意度数据,建立差评调查核实、整改和反馈机制,将“好差评”结果纳入区级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指标,充分发挥好评的正向激励作用。

6.稳固审管衔接工作格局。继续落实好《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审管联动的相关工作,实时维护各监管单位账号功能和权限,确保各监管部门可以正常使用“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及时收到审管联动信息。实时推送申请人基本信息、办理内容、范围、种类和办理结果等相关信息给各监管部门,便于各监管部门进行监管。截止目前共推送1973条审管联动信息。

7.推动基层政务服务建设。结合“就近办”原则,将涉及民生111项事项一律延伸至街道办理,主要涉及人社、民政、残联、医保、退役军人、卫健、社险中心等7个业务主管部门,在各街政务服务中心设4-5个综合受理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对各街道办理相关事项提供业务指导和办理要求,同时,各部门需以文件形式将下沉到各街的事项进行明确。区政府政务服务办牵头在各街道推动落实综合受理模式,并逐步延伸下沉与百姓相关的事项到社区代办点,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异地通办、少跑快办。

8.推进智慧政务平台建设。在资金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经过反复沟通研究、倒排工期,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终于津心办•红桥区旗舰店于10月27日正式上线。红桥区政务服务旗舰店共分为红桥概况、VR看红桥、红桥新闻、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教育服务、文体服务、健康服务、一图读懂等8个大板块,涵盖了包括红桥地理、环境、人文、经济、教育、文化以及实时动态等各方面信息,为广大群众了解红桥、关注红桥提供了重要的途径。尤其是通过设置各类场景式服务,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审批和信息查询又提供了一条更加方便快捷的网上政务服务通道,也为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二)推行惠企政策“一指通”,提速政策宣传效率

区政务服务办在摸索“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通过“红桥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津心办-津策通板块,及时发布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惠企便民的政策内容,截至目前共发布11条政策,使百姓能够足不出户即可第一时间了解到所需要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信息。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不够深入,学习上存在表面性,没有做到学懂弄通,理论基础较为薄弱。对其相互间内在关联性认识不深,没有用心去做好理论实践二者的结合;贯彻落实的力度不坚决、不坚持。对于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有时盯得不紧、抓得不牢,以至于有些工作虎头蛇尾。

(二)法治专业人才紧缺,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队伍建设总体要求还存在差距。在日常工作中公职律师一般要身兼自身本职工作与法治工作。但是,目前没有相应的待遇保障,导致优秀人才流失,报考积极性不强,许多职工选择从事此项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目前个别部门审批事项还是需要使用部门专网开展,专网信息和相关数据还无法与天津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有效对接,造成个别事项还无法真正做到“一网通办”。部门审批事项专网与天津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不统一,在数据交换和共享方面存在障碍。

(四)法治宣传方式单一,缺乏资源共享意识。法治宣传工作机械化,一味以上级部门宣传活动为要求,本身法治宣传教育意识较为淡化;在开展法治宣传时,用单一主题,单一主体,单一形式,缺乏部门联合、资源共享意识,融合性差。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区政务服务办始终坚持把法治思维贯彻到政务服务的各个方面,将法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题研究法治工作,各科室对照任务分解台账,将法治工作融入日常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实。

(二)强化学习宣传,筑牢法治思维

1.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区政务服务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列入中心组及党员学习的重点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开展网上庭审旁听等,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强大动力和做好各项政务服务的思路指引。

2.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阵地作用,通过电子屏播放视频片段、阅读栏摆放宣传手册、展板展示及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将高深难懂的法条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映入百姓眼帘,生动直观,效果明显。

四、2024年度工作安排

(一)继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进一步挖掘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内涵,充分利用津策通、政务服务中心载体,积极运用“一图读懂”、动画视频等形式,推动法律法规与惠企政策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与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有效性。扩大受众面、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继续完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评价政务服务工作的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坚持自愿真实、公开透明、标准统一原则,开通多种评价渠道,做到“一事一评”,形成闭环管理。

(三)深化一制三化改革,积极探索“零跑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程网办、快递办、掌上办、自助办、帮代办等多种服务方式,探索实现部分和民生相关的事项“零跑动”。通过完善服务告知、主动靠前服务、提升邮寄服务便利度、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强化信息互通互认、探索不再收取纸质要件等方式,达到实际办件“零跑动”目标。


                     天津市红桥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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