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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退役军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红桥区退役军人局 发布时间:2024-02-06 15:30

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退役军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阶段工作任务。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2023年度,我局坚持与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密切联系,定期召开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例会,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听取基层工作情况,分析研判舆情风险,研究制定问题对策,部署推动政策执行,带领全区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积极建设服务型政府

不断夯实服务根基,持续加强阵地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用好退役军人之家72个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上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验收达标。与河北工业大学对接,推进在区内高校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广泛宣传推广防癌抗癌专属保险卡”“广电惠军卡等各项惠民政策,提高退役军人知晓率和办理率。持续推进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先后为28名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用好每年100万的帮扶资金池,全年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137人次,投入资金33.6万元。不断加强兵支书队伍建设,建立兵支书人才储备库,目前共有26名退役军人担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大练兵”“大比武,培养了一批政策百事通、业务一口清人才。10人在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业务技能比武培训活动中被评为市级业务能手。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被授予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

(三)贯彻依法行政决策

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坚持落实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前期基层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与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环节,研究制定《中共天津市红桥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和《红桥区退役军人工作支持部队备战打仗具体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督导落实,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组织局行政执法队伍认真完成市、区两级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全面系统学习关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深刻领会其实质、重大战略意义、总体战略思路、系统战略部署和要求,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做到执法过程合法规范、客观全面、依据准确,对于各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严格执行2人以上开展行政执法的规定,贯彻落实区司法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平台职权信息,11月针对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优抚资金发放、履行优待义务等问题开展执法检查2次,未发现相关问题,相关记录及时录入行政执法监督系统。

(五)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执行与区委政法委、公安红桥分局、区委网信办、区信访办、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稳定动态,及时摸底排查,建立应急预案,形成职责明晰、渠道畅通、运转高效的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体系。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对排查出的155名服务对象建立动态台账,通过政策解答、走访慰问、困难帮扶、领导包案等方式有效化解152名服务对象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同时持续做好未化解人员的政策解释、心理疏导和吸附稳控,确保整体稳定。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老兵调解室作用,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服务,帮助退役军人合法解决自身诉求,全年共化解突出矛盾问题12例。2020年以来我区退役军人没有进京访和进市集访情况发生,确保我区退役军人总体安全稳定。

(六)全面深化思想引领

不断加强对广大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引领,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市、区两级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加大《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宣传力度,以学促行,将学习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服务保障退役军人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相结合,努力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幸福感、获得感、荣誉感。在西沽公园、子牙河滨河公园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答疑。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周活动,区局、区服务中心组织观看市局专题讲座及线上庭审,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集中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运用保障法相关政策,帮助解决退役军人疑难问题的能力。发挥“一中心两站”、“两会一站”服务退役军人的宣传阵地作用,向辖区居民、退役军人、军属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各类群体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和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宣传,引导退役军人树立办事要依法、遇事要找法、解决问题要用法的法律意识。

(七)主动接受监督制约

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我区政府购买服务规定要求,积极上报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审核,确保本单位保安、保洁、餐食等外包事项及劳务派遣合同等合法依规。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府新媒体管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公开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财务预决算、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确保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党内监督,局领导班子坚持严管与厚爱、追责与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坚持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约谈诫勉,对懒政、庸政、怠政的及时调整,对失职渎职的坚决追究责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一把手履职尽责。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让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范畴,明确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始终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推进、同考核。

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网络安全法》《国家安全法》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业务法律法规。带领全局党员干部通过积极参与网上学法用法、答题活动等方式开展法治学习,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深化党员干部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切实提升干部队伍的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水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行动纲领。聚焦我局法治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我区红色文化资源优势,运用好老兵宣讲团讲好红色故事,弘扬英烈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退役军人各项重点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主要原因是对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深刻认识不足。

(二)行政执法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队伍随着本单位人事变动需进行及时调整,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养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原因在于单位人员少任务重难以同时兼顾。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不断提高全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立足退役军人工作职责,创新拓展宣传阵地,围绕优抚褒扬、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双拥创建等工作内容,开展积极、主动、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动全区退役军人工作和双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三)提升基层普法用法质量。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进行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依托“军人退役一件事”事项办理,主动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退役军人各项优待政策,积极引导退役军人懂法用法,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

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红桥区退役军人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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