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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2-20 15:23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红桥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成功创建“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就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红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19次,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研讨150余次。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0项指标任务,坚持日常调度和重点督导相结合,找差距、补短板、树亮点,高标准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及实地督察迎检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2023126日,委依法治办发文正式命名红桥区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

(二)加快职能转变,打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天津市红桥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天津市红桥区2023年版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现有许可事项共164项。依托“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充分授权”的“柜员制”综合受理模式,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事项已增至824项,各类证明材料减少到785项,承诺办事时限较法定时限压缩85%。截至目前,企业群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比例为94.1%,“马上办”比例为95.4%,“一次办”比例为96.5%。推进智慧政务平台建设,“津心办”红桥区旗舰店于20231027日正式上线,为广大群众了解红桥、关注红桥提供了重要途径。

(三)完善制度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落实中央和我市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持续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创新形成红桥区重大行政决策综合性审查123”工作模式,被评为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并被推荐参加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评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完成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17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618条。完成鞍马出行、杨庄粮库体育小镇项目等81件政府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185条。

(四)深化执法为民,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制定我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落实举措及分解任务台账,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制定《关于建立红桥区区级执法部门与街道行政执法协同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区级部门与街道行政执法衔接协作。开展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工作,创新执法案件评查方式,积极推动柔性执法。全年制发《履职提示》11《执法监督意见书》21件,推动执法单位整改问题439个。制发《执法监督简报》《执法监督通报》各12期,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效能和规范化水平

(五)聚力多元联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探索在基层司法所调处行政复议案件新模式,充分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当提出纠正或改进意见,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率达98.4%,位居全市前列。严格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十个一”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力量下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2023年全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18%,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3.54%。和苑街道“街道统筹解纷力量工作法”被评为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区司法局、公安红桥分局和苑派出所、邵公庄街道、西于庄街道绮水苑社区、三条石街道金领国际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法被评为天津市“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

(六)强化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2件,已结案27件,无判决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市“两会”建议提案6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05件,区政协提案10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推动实现督查增效和基层减负,保障政令畅通。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加快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跟踪督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

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工作要求20余次。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标准奋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开展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专题讲座3次。常态化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带领区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没有一根钢插到底二是法治素养不高部分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方面还存在问题短板。三是开拓创新不够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标准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地区,还存在工作亮点挖掘不深先进典型培育不多等问题。

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形成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守法意识、程序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强化示范引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我区任务分工方案的贯彻落实,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提升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强化担当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推进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落地,深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证照分离”各项措施,加快综合窗口“一件事”服务专区建设,推动更多“一件事一次办”场景落地,提高事项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能办”向“办好”转变,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感受到红桥速度与温度。

2024220


附件: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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