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过低,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建议使用ie11及以上的版本 x
关爱版

当前位置: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3-10 15:50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红桥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委常委会、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集中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20次,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研讨160余次。举办“干部学习大讲堂”暨区处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合集体学习,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开展学习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清单制度,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治区”专业化能力培训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83名拟提拔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000余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学习考试,营造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浓厚氛围。

(二)认真履行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和法治建设专题会议集体学法7次,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守法普法、合法性审查等提出工作要求24次,高标准推动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落实,持续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常态化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集体旁听法院庭审,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定期部署推进、抓好任务落实。

(三)加强改革创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按照中央和我市部署要求,按时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逐步构建简约高效管理体制。优化基层工作机构,全区共清理9个街道1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强化清单管理机制,完成全区10个部门766项职权调整。严格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高质量制定《天津市红桥区2024年版非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推进政务服务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办理1.1万余件。深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全力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

(四)践行服务为民,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与金融服务、京津冀同城商务区建设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全市首个“双铁”政务服务驿站,持续建设政务服务新高地。积极推进“跨省通办”,促进区域协同合作,完成办理事项959件。多领域搭建“信易+”应用场景,区域信用排名保持全市前列。常态化开展“律企同行·法护营商”活动,全区52名律师参与服务企业227家,开展法律服务544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红桥区乌守道呈化妆品店销售假冒专利产品案”入选天津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五)立足服务大局,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深化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23”模式,制定《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高质量完成“制定京津冀同城商务区重点地块控规修改方案”等5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后期评估制度,开展定期清理工作4次,完成《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5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持续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完成重大行政决策、涉法重点项目等合法性审查43件,提出法律意见175条,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六)强化多措并举,行政执法严格规范。深入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事项清单制度,加大食品安全、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危化品、消防、燃气、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组建17支区级和1支社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各类应急装备596台(套),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提升。严格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办理免罚案件81件。制定《红桥区街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指引》,开展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和岗位练兵,不断增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素养。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检查32500次,同比增加28.9%;行政处罚案件1659件,同比增加35.6%

(七)突出源头防治,平安红桥建设扎实推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2024年行政复议立案297件,审结257件,实质性化解率达92.5%,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明显,复议质效进一步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关于共同推进公安交通管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办法》,深化“三所联动”“三室联建”工作举措,着力打造“一街一品牌”精品调解室,不断完善“1+4+N”调解工作格局,有效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2024年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765件,同比增加39.6%。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59件,区法律援助案例入选2024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八)坚持公开透明,权力制约监督有力有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9件,依法受理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41件。在政务网站公开公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信息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整改问题29处。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37件和政协委员提案129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无败诉案件发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推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12345”热线办理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效能。选聘首批2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有效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健全法治督察与财政、审计、统计、纪检、巡察等跨部门、多维度的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不断增强监督合力。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二是跨部门、跨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一定程度制约了执法合力有效形成。三是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法治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够,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在日常、抓在经常、融入平常,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方位、全覆盖开展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增强执法合力。持续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业务交流、定期会商研判等机制,稳妥解决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执法争议,探索完善监督渠道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多角度多渠道实现全过程监督,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三)创新普法形式。以宪法、民法典等宣传为重点,深挖我区法治文化资源,探索利用“短、平、快”的网络普法产品,开展融合式法律法规解读,持续擦亮“法润红桥”普法品牌,打造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新平台,切实提升法治文化吸引力、感染力。


附件: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DOC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