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过低,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建议使用ie11及以上的版本 x
关爱版

当前位置: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10 14:20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年来,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区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原则,精心抓好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创建机关,不断提升委法治化综合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高位推动

1.严格落实四个亲自五个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重大有关问题。始终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委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与住建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到部门到人,全委下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3.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学法述法用法要求。坚持把学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带头讲法普法。坚持将述法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学的重要内容。同时,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4.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紧盯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开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建设合同法律纠纷处理工作本年度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14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40余次,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1.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运用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方式,坚持“处罚+教育”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行为,给予免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宥处理,优先采取“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以党建引领切实解决建筑企业实际困难,创建党员突击队和党员示范岗,切实解决建筑企业实际困难积极联络项目参建各方,统筹开展各类突击攻坚活动,发挥党员突击队和党员示范岗示范作用,解决该项目突出性问题。

2.按照《2024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我区实际执法工作情况,制定了《2024年红桥区住建委支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计划》,继续做好开展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方案及操作规程工作,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全面铺开,建立常态化运行和检查机制,强化“条”上的执行力、与“块”上齐抓共管,压实责任、强化质效,高标准完成检查执法工作,坚决杜绝住建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发生。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继续全面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执法力度,各类隐患问题整改率100%,实现住建领域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本年度执法支队累计检查项目23个,出动检查人员448人次,排查隐患611项,已整改611项,整改率 100%。定期召开红桥区建设工地安全生产部署例会18次(涉及参会966人次)。严格执行深基坑项目备案上报、施工前条件验收和施工过程中巡查管理制度,确保重大基础工程结构的安全稳固性。

4.强化绿色发展法治保障。持续强化施工工地现场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增加拉网式巡查次数和夜查次数,确保实现各项目扬尘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今年以来在施工扬尘管控工作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24人次,累计检查工地26处(检查企业1212家次),召开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部署例会16次。在巡查过程中累计提出口头整改意见90余条。下达整改通知书21份,提出书面整改49,并全面督促整改完成

5.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在审批过程中,及时与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进行沟通,并与其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相关工作流程,解决项目实际困难,确保审批与日常监管的无缝对接,促使批管衔接顺畅。在竣工验收阶段继续实施“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模式,继续采用“统一集中收件、发件和咨询”的集成服务模式开展审批服务,方便企业完成好验收事项,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普法宣传,搞好队伍建设

一年来结合住建工作实际,我委坚持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充实法治工作力量,努力在全上下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区委相关会议精神,并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进行贯彻落实部署。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大力推行非强制性行政执法,加大说服教育力度,引导建筑企业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增强了自我纠错能力。着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把实施处罚、纠正违法与说服教育结合起来。对监管执法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优先运用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引导建筑企业依法、规范进行生产活动。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审核把关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法治审核和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聘请天津世宏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的法律顾问,负责我委各种合同的审核以及应诉代理工作。建立了法律顾问每周两个半日坐班制度。全年累计审核各类合同192件并提出法律修改意见600余条。开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建设合同法律纠纷处理工作。协助研究处理涉法问题80余件。同时,我委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等法治力量的作用,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推进律师常态化参与矛盾化解。截至12月底,律师参与协助审核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73件,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征询38,信访处置411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放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重大有关问题。始终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委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与住建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坚持把学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班子成员带头讲法普法。坚持将述法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述学的重要内容。同时,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需提高有时还就工作工作,没有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度和法治思维的角度去组织推动落实工作,个别工作成效不明显。

二是综合执法机制还不顺畅受执法机构改革影响,部门职责未完全回归行政科室。相关执法科室人员未及时取得执法证,暂时不能直接参与一线执法,执法机制未理顺

三是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需提高。个别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还不够,执法人员结构还不够合理,执法方式方法还有待改善,执法水平和质量还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

我委将进一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巩固综合执法改革成果畅通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水平上下功夫;在法治力量搞好宣传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在运用法治思维,创新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上下功夫努力使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实现红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DOC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