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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天津市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范围,履职情况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报告。街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常态化学习专题会形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工作。
(二)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以我区“八五”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围绕普法目标任务,多举措、多渠道、全覆盖开展法治建设。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充分运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网上学习和考试,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能力,街道干部100%完成了学习任务并全部通过考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讲法治、守法治的社会氛围。2024年以来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12.4宪法日”等重要宣传节点,联合咸阳北路司法所、咸阳北路派出所等单位及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直接受益群众达到3000余人。
(三)构建联动工作机制,深化矛盾纠纷化解
我街充分发挥区司法局派驻司法所与街道矛调中心合署办公的优势,建立三所联动工作机制,依托人民调解平台,建立咸阳北路街三所联动工作机制,将三所联动办公场所设立在街道矛调中心,由街道分管安全稳定的副主任担任主任,司法所所长和公共安全办科长担任副主任,其他街道政法工作组成员单位作为成员,同时由区司法局指派北洋律师事务所参与三所联动工作。目前我们整合各方力量,已构建完成“街道矛调中心统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街道专职调解员专门负责、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提供坐班服务,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的协同解纷新模式,目前我街运用该工作模式已经成功化解20起复杂矛盾纠纷。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聚焦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
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时代的步伐,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引领依法治街的思想旗帜和有力抓手。今年我街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专题学习2次,同时领导干部在街道、社区广泛宣讲授课17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聚力依法行政,提升治理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执行《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街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街综合执法大队重大事项复制审核制度》等系列制度规范文件,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二是按照《红桥区整治千里堤“黑鸟市”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一手抓整治千里堤“黑鸟市”智能化管理平台和普法宣传元素建设,一手抓牵头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常态化每日出动14名执法人员进行联合治理,累计出动执法和清整车辆320余车次,现场动员放飞保护鸟类150只,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起,有力震慑非法售鸟行为。三是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排查整治》要求,联合派出所、消防支队、市场监管所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重点时期、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检查,全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小区4000余家次,发现一般事故隐患171项,完成整改171项,整改率100%。重大事故隐患3项,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执法检查205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7份。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法治思维化解难题能力有待提升。
今年以来,街道基层治理工作结合“三所联动”“三室联建”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解决群众纠纷诉求上仍有不足,一是矛盾调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社区层面矛调中心工作效果不佳,与“小事不出社区”工作目标仍有差距。二是基层矛盾调解干部队伍能力不足,对于一些复杂难题存在本领恐慌。三是与职能部门协调不够顺畅,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效率有待提高。
(二)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意识还需加强。
一是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更新和知识学用结合不好,法治思维树立不牢,导致依法办事、依法处理工作事务标准不高。二是虽然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到街道矛调中心轮值接待来访群众,参与调处化解,但部分轮值干部接待、处理居民来访工作积极性不高,存在畏难情绪。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聚焦群众所盼,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切实发挥街、社区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尤其是社区层面矛调作用,让问题矛盾“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持续推动“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完善街道、社区矛调轮值工作机制,“法律明白人”参与机制,推动矛调重心下移,强化矛盾调解队伍力量建设,运用“吹哨报到”机制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提升问题处置效率。
(二)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