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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财政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09:05

红桥区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

工作报告

    2023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执行效能,积极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责任体系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充实执法力量。以服务财政局行政执法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完善局内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新增8名年轻干部,增加执法人员队伍活力,充分调动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干事创业、创新竞进的良好氛围。各执法人员坚持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完善执法布局。注重执法人员科室分布,根据财政业务行政执法需求,合理分配执法人员,确保所有业务科室均有执法力量支持,配合日常工作开展,把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诚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红桥政务网进行事前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区财政局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持续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发挥财会监督职责,与审计部门建立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协同监管,为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提供有力支持,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

一是强化财会监督,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持续推动财政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实现法治化,组建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财会监督工作计划,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二是强化监督职能,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财经纪律方面的九类重点问题加强整治,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三是持续加强代理记账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规范行业秩序,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给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用。

三、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布执法人员信息,方便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通过文字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重大执法案件严格实行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

四、加强组织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积极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常规化。

(二)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旁听法庭庭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周,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树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权威,增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意识,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三)监督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培训。按照区司法局的总体部署,指派专人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维护及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明确各职能科室的行政检查执法内容,将行政执法检查作为科室常态化工作。

2023年度,我局聘请郭文倩律师担任常任法律顾问,开展重大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局执法人员、管理员、审核人员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线上培训率和执法考试参加率和通过率均达到100%。

五、存在的问题

2023年区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有所不足。二是法制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法治宣传活动较为单一,以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为主。三是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法律专业人员配备有所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区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三是推动部门协作,强化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构建。借助财审联动、巡察联动的机遇,通过与审计、纪检巡察部门协调统一检查计划、有效融合监督内容、相互利用检查结果、定期组织信息交流,减少工作重叠,及时弥补管理漏洞,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四是聚焦主要矛盾,围绕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要资金开展专项监督。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重点,抓实财政监督;以确保民生资金阳光运行及单位预决算公开为重点,抓实预算单位的资金监管;以维护社会信用为重点,抓实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附件: 红桥区财政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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