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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城市管理委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城市管理委 发布时间:2024-01-02 11:00

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3年,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区城市管理委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城市管理委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材料,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理解;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的媒体资源,全面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模块,并通过实测考试的形式开展全员线上答题,以量化分数检测学习效果,达到深度学习整体提高的目标成效;在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中,一把手带头履行职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委行政执法工作。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今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委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相关要求。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机制和措施。委属支队制定完善了《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询问室工作规范》等相关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党编发〔2020〕6号)等相关规定,在政务网区城市管理委权责清单下新增32项行政处罚类权责。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做到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在执法中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执法检查信息、执法案卷处罚信息等也及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用红桥”网站进行公示。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案卷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按规定整理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紧盯案件立案、执法决定和案件结案重点环节,加强案件审核与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及执法文书规范性进行评判,并积极对接市、区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学习与法制研讨,规范优化案卷制作流程。五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专业律师在重大决策、行政诉讼、合同签订、项目谈判、突发事件的处理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过程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确保在各类合同、协议审核过程中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行政效率,降低行政风险和执政风险。截至目前,审核合同141份,参与民事诉讼案件14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胜诉案件4件,收到行政复议5件,依法审核相关文件意见4份(包括冬季除雪、供热、燃气、道路桥梁应急工作预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就日常执法工作、违法行为法律适用等情况,及时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听取专业法律意见,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管理运用

区城市管理委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信息归集和运用。一是对调离执法岗位人员及时收回证件、履行注销手续,并在执法监督平台做好人员信息动态更新。二是对在政务网站更新调整的权责清单,及时做好在执法监督平台的权责更新,并同步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更新安全生产标签。三是做好日常检查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的归集录入。推动执法人员及时将日常检查信息及行政处罚案卷录入到执法监督平台。今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委加强夜间车辆运输撒漏、未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共录入行政检查信息2260余条,录入简易处罚案件48件,罚款共计0.36万元,录入一般案件41件(办结39件),罚款共计15.21万元。四是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监督功能,日常工作中通过平台管理员账号及时掌握执法信息上传情况,及时公示案卷信息。按照市司法局在平台抽取的案卷编号,报送10本案卷到市司法局参加案卷评查,案卷质量优质,市级部门未通报发现问题。通过采取多种举措,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组织开展执法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

 今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委结合市城市管理委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安排,统筹推动区城市管理委执法人员及各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活动。一是 制定红桥区城市管理系统执法服务提升专项计划。区城市管理委牵头制定了《天津市红桥区2023年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暨执法服务提升专项方案》、《红桥区城市管理系统知识竞赛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岗位练兵活动方案》、《红桥区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等方案通知,通过多种形式,推动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培训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及岗位练兵活动。区城市管理委联合区总工会、区司法局于2023年8月11日开展了红桥区城市管理系统知识竞赛暨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岗位练兵活动。共有来自全区9个街道和执法支队的10支队伍、20名选手参加,通过竞赛的形式,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宣教内容,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充分发挥互比互学、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出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有效促进了基层执法人员执法素质与执法能力双提升。赛后,区城市管理委组织比赛优胜者作为红桥区参赛队伍,参加市城市管理委组织的知识竞赛活动,获团体三等奖。三是组织开展日常执法培训活动。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日常教育,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培训。区城市管理委联合区司法局、区网信办组织对各街道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3次,同时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各街道参加市城市管理委开展的教育培训9次,全年累计参加或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0余次。

五、受理群众投诉建议

区城市管理委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通过红桥政务网公布监督举报受理电话。对市区各级转办、12345热线等转来的涉及城市管理执法问题,100%回访,并及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区城市管理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对于执法中的问题,及时改正,并认真反思总结,同时,加强与市城市管理部门、区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不断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附件: 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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