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红桥区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3年,红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工作部署,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区司法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司法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材料,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理解;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的媒体资源,全面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模块,并通过实测考试的形式开展全员线上答题,以量化分数检测学习效果,达到深度学习整体提高的目标成效;在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中,一把手带头履行职责,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抓制度落实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执法规范,在执法中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执法检查信息、执法案卷处罚信息等及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红桥)进行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案卷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按规定整理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做好平台管理运用
区司法局严格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信息归集和运用。对调离执法岗位人员及时收回证件、履行注销手续,并在执法监督平台做好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做好日常检查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的归集录入。推动执法人员及时将日常检查信息及行政处罚案卷录入到执法监督平台。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对律师、司法鉴定、公证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共录入行政检查信息30余条,录入处罚案件1件,罚款共计0.3万元。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监督功能,日常工作中通过平台管理员账号及时掌握执法信息上传情况,及时公示案卷信息。按照市司法局在平台抽取的案卷编号,报送1本案卷到市司法局参加案卷评查,案卷严谨优质,市级部门未通报发现问题。通过采取多种举措,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聚焦能力提升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按照市司法局及我区行政执法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培训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并按时完成线上行政执法培训学习的同时,组织开展日常执法线下培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日常教育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全年,联合区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培训3次,组织内部学习交流10余次,取得良好效果。
五、受理群众投诉建议
区司法局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通过红桥政务网公布监督举报受理电话、邮箱,对市区各级转办、12345热线等转来的涉及司法行政领域执法问题,及时处理回复,办结率100%。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新的一年里,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对于执法中的问题,及时改正,并认真反思总结,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为我区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行政力量。
红桥区司法局
2023年12月31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