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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3年,红桥区住建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本着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原则,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根据《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围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形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对我委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1、切实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我委坚持将法制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委主任为组长,对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各分管主任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从而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落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3、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决策。我委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以及财务内控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了世宏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的法律顾问,我委注重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法律纠纷、重要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问题,均由律师事务所委派相应法律专业的律师进行审核把关,做到依法依规答复政府信息,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行政行为发生,确保了我委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
1、整合权责清单,明确执法边界
对本单位在行政执法中适用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区住建委认真学习贯彻建设管理领域新的法律、法规,根据市、区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机构改革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对照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部门的“三定”规定,反复进行了梳理、归纳。并按照区委编办的要求,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的基础上进行了职权和责任的分解,使权责更加明确。
2、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运用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方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纵深推进执法改革,争当优化营商环境排头兵。着力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简单、粗暴、一刀切等问题,坚持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政企政民关系。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奖励、行政约谈、教育与说理等非强制手段,解决重罚轻管、以罚代管、机械执法、一罚了之等问题。坚持“处罚+教育”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行为,给予免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宽宥处理,优先采取“说理式执法”等柔性执法方式。
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住建委、市总队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工程品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委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28日对我区内在建工程开展第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多数项目的现场管理情况符合规范要求。于2023年8月28日至9月15日对红桥区内在建工程开展了2023年第二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18个,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多数项目的现场管理情况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工程资料较齐全,少数项目在部分环节存在一些一般性问题,已经通过整改得到了有效规范。
为进一步提高混凝土质量,推动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在住建领域落地落实,持续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我委于2023年6月5日至6月26日对红桥区内在建工程开展了第一次混凝土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本次混凝土专项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16个,其中:建筑工程项目12个,市政工程项目4个,红桥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情况总体可控。
同时,我委于9-10月开展全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工作。重点抽查位于医院、学校、车站、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的玻璃幕墙建筑;临近道路、广场以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玻璃幕墙建筑;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超过10年的玻璃幕墙建筑;玻璃幕墙结构形式为全隐框、半隐框的玻璃幕墙建筑。此次检查向受检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提出意见12条。受检单位正在根据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我委将持续做好指导和监督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截至2023年12月6日,行政处罚案件立案25件,简易程序案件15件,涉及罚款金额约29.8万元。
4、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委制定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完善了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和处理机制,对外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行政监督、人民监督。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复议机关、法院、检察院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认真执行生效法院裁判、复议决定,以及司法建议书等。
今年以来,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委加大行政负责人出庭力度,确保所有行政案件都有行政负责人出庭,出庭率达到100%。
5、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听证会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职权的使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受处罚一方有权为自己的行为辩护,我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并开展了听证会制度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通过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相关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平等协商的机制,使根据听证作出的决定更有说服力,促进处罚决定的实施,有效缓解社会矛盾。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借助执法机构改革,加强执法机构和法制审核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日常执法培训活动,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日常教育,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培训。针对下放职能对各街道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现场指导各街道综合执法队伍执法5次。发挥法治机构及法治审核人员在内部审核、监督、培训和规范执法等方面的作用。
继续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不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改进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住房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规范执法信息采集录入,执法人员参与率与履职率均达到100%的要求,不断提升监管实效,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重视自身行政执法职能的履行,做到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同时,我委利用“天津市干部学习平台”,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和考试,实现全部执法人员参与培训并全员通过考试。
总之,2023年区住建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达到了预定目标,维护了社会安定,保证了我区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努力,争取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2023年12月31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