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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档案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档案局 发布时间:2021-01-14 15:26

天津市红桥区档案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天津市红桥区档案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围绕履行档案行政管理、档案保管利用的行政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范、完善工作链条,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一、强化统筹推动。1020日,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机构改革以来全区档案工作情况,强调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为契机,扎实开展档案普法、档案行政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于鹏洲多次听取档案行政执法情况汇报,并在全区档案工作会议上指出,区档案局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及时查处档案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把《档案法》赋予的职责履行到位。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档案局局长刘武牵头具体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落到位。

二、理清工作职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据机构改革期间有关工作职责的变动情况,全面梳理档案行政管理职责,确保行政权力行使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今年,在市档案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的具体指导下,区档案局新增“对档案工作有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表彰奖励”和“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未开放档案必要时的审查”职权,并及时在区政务网上公开发布。截至目前,区档案局行政职权共计14项,共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类别等6个类别。

三、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年度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详细梳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项目,确保指标量化、责任明确。今年以来,对37家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切实引起重视,责令限期整改。过程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做到了提前向备查单位制发《档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执法人员主动出示执法证并作告知说明形成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及时将检查信息和有关结论上传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此外,区档案局专题学习市档案局《档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机构,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2020年区档案局未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因此未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四、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区档案局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提升了法律素养、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新修订《档案法》颁布以来,区档案局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网络视频课和市档案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进一步加深对与档案事业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确保档案执法人员正确履职,不断提升依法治档能力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区档案局大力弘扬档案法治精神,积极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推动全区档案管理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档案法治实践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创新开展档案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多;三是统筹优化资源推动档案执法工作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下一步,区档案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从严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履行执法程序,及时查处档案违纪违法行为全力推进档案工作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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