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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站站区办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站区办 发布时间:2021-01-14 18:30

2020年西站站区办关于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0年,西站站区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扣职能任务和权责清单,持续推进“三站一场”环境服务提升整治工作,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为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现将全年的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

站区办党工委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把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作为推动当前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工作效能的重大事项来抓,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认真落实法律顾问、案件处理研判等制度,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责任人要求,坚持在人、财、物方面为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二)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机制和措施

一是健全“三项制度”工作机制。调整完善《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和会商制度》《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为依法行政奠定制度基础。二是强化全过程记录工作。配齐更新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设备,修订执法文书,明确取证要点,保障全程记录。全面梳理了权责清单,确保动态更新,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执法结果均依法公开。三是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实法制审核人员,确保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按年度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外聘2名律师兼职法律顾问,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修改各类对外签订合同并出具律师建议书9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30余次,为站区办科学决策以及重大问题的审核把关提供法治保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场站运营秩序治理。以宣传贯彻《民法典》《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为重要抓手,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加强常执法管理,持续做好客运出租汽车、场站秩序管理等重点领域规范督导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今年来,立案行政处罚9起,口头批评教育800余次,主动书写《保证书》50人。二是强化不文明行为执法力度。以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创文创卫”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乱扔垃圾、车辆乱停放、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一方面,通过批评教育、规劝引导等非强制性方式治理旅客、司机不文明行为。另一方面,通过提醒、过函、约谈等积极沟通协调相关单位负责人,跟踪问题解决措施,净化站区环境。今年来,治理旅客、司机不文明行为270余人次,疏导纠正违规停靠车辆45000余件次,清理乱堆乱放共享单车5000余辆,清理长途、公交场站垃圾堆物11次,督促集中清理垃圾堆物36次。三是加强各职能单位联勤联动。每月及暑运、国庆等重点时间节点协调组织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红桥支队、交管西青道大队、西站地区治安派出所、西站公交派出所、西站铁路派出所等多个执法单位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加强对站区离车揽客、叫座等违规行为的治理,确保站区管控到位,出行环境平稳有序。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站区办及时、准确、完整上传基础信息和执法信息,实现动态更新。2020年累计公布行政处罚信息9条,处罚金额累计26800元,行政检查信息200,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

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集体法治业务培训4次,通过解读民法典《天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研讨,以案释法等方式不断提高站区办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考查测试。组织全体执法干部参加天津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均合格通过。三是组织开展中心组学法工作4次,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四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律保障工作,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为站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参考,着力推动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完善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

站区办已通过天津市政府服务热线8890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27718618)。今年未收到过群众关于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同时,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站区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入,法律培训的深度、广度、力度还有欠缺,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全面系统。二是对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疑难问题研判不足,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及案件办理等环节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干部法条运用不够熟练,执法办案业务能力经验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加强宣传阐释,学懂弄通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站区法治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中展现站区办更大的担当和作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站区、平安站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站区行政执法工作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相融互动、落地见效。同时,严格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法用法等制度工作,每年安排4次法治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处理问题能力水平。

(三)加强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同时,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围绕站区办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法律法规、执法实践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站区办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巩固深化“三站一场”环境服务提升整治成果,继续加强场站运营秩序、环境卫生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管理力度,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行为,并针对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到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同时,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桥政办发〔2019〕11号)《红桥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的通知》《红桥区司法局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及案件办理等环节,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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