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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站站区办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西站站区办 发布时间:2022-12-30 09:06

2022年,西站站区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扣职能任务和权责清单,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引领,坚持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平安站区法治环境,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今年以来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一是站区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法律顾问、案件处理研判等制度,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民法典》天津铁路客运车站地区综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常规化。三是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责任人要求,并坚持在人、财、物方面为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保障。

(二)推动队伍建设,大力夯实执法基础一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本年度1人取得公职律师身份,并签订法律顾问合同,依托“顾问律师+公职律师”的模式,助力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积极组织开展新增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工作,动态清理行政执法证件。目前,站区办具备执法资格25人。三是加强执法工作业务培训。通过集中理论学习、典型案例研讨、法律法规测试等形式,有效提升全体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定》《天津西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行政处罚案件审批管理规定》,规范执法文书,配齐执法记录仪做到全过程留痕全面、规范录入平台信息,确保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二是加强场站运营秩序治理。以宣传贯彻《民法典》《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为重要抓手,依法严肃处理揽客、黑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重点节假日期间组织开展客运领域联合治理,重点对扰乱站区秩序的出租车、黑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2022年,共组织开展联合治理30余次,出动各级检查人员280余人次,检查覆盖点位超过150余处,疏导劝离各类违停车辆480余辆次,清理各类揽客人员200余人次,查扣并处罚出租车10余辆次,重点解决东西落客区、西站北广场子牙河南路、换乘大厅等重点区域秩序问题,站区秩序环境逐步向好。2022年至今,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6起,处罚金额累计10600元,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红桥区政法机关及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评选评查工作制度(试行)》要求,通过案卷评查的方式进行自查自纠,总结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实现正向引领。同时,对照相关要求行政执法行为作出了进一步规范,涉及案件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制审核、档案管理等方面,实现行政执法全链条覆盖,严密规范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四是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在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持续保持打击客运出租汽车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对于符合免罚规定的,通过批评教育、规劝引导等非强制性方式进行治理,在维护法律法规刚性权威的同时,也让其在具体执行中更有“温度”。

(四)深入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执法工作理念。一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自测、悬挂宣传条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在西站地区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工作各个环节向相对人耐心解释涉及的法律法规,将普法工作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站区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深入,法律培训的深度、广度、力度还有欠缺,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全面系统。二是对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疑难问题研判不足,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及案件办理环节仍需进一步规范。三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执法干部法条运用不够熟练,执法办案业务能力经验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加强宣传阐释,学懂弄通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站区法治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努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中展现站区办更大的担当和作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站区、平安站区作出更大贡献。

(二)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站区行政执法工作与分管工作紧密结合、相融互动、落地见效。同时,严格落实党工委中心组学法用法等制度工作,每年安排4次法治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处理问题能力水平。

(三)加强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同时,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围绕站区办重点执法领域开展法律法规、执法实践等方面的培训,全面提升站区办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场站运营秩序、环境卫生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管理力度,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行为,并针对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到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同时,认真落实《关于推行柔性执法的工作指引》(津红司〔2022〕1号)《关于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工作指引》(津红司〔2022〕2号)《红桥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津红司〔2020〕14号)《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桥政办发〔2019〕11号)《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信息归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及案件办理等环节,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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