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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关于天津市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第二批)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尚有差距
问题7:2022年以来,红桥区区级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支出呈逐年下降趋势。
验收销号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经统计,2025年1-10月生态环境保护支出中的项目支出较2024年提高了83.48%。生态环境保护支出较2024年提高了48.11%,区级财政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支出呈现上升趋势。
办理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8:2023年,红桥区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三项指标排名靠后。2024年,3项指标在市内六区排名基本没有变化。2025年一季度,红桥区PM2.5浓度47微克每立方米,同时,臭氧浓度在夏季高温时段居高不下,是影响全区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指标的重要因素。红桥区在分析大气污染成因、开展大气污染溯源排查方面,主动研究针对性对策不足,没有深入运用科技支撑、大数据分析等新技术手段,不能对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形成精准的治污思路和举措
验收销号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红桥交管支队、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西站站区办、公安红桥分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要求,全力减少重污染天气,分解目标、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依据《天津市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暨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工作计划》制定了红桥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5年工作计划。二是定期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会和蓝天保卫战工作调度会,对大气防治重点工作进行部署。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分析研判,督促各类问题整改解决。三是在二季度抢抓提升颗粒物数值窗口期,开展扬尘专项行动严控区内颗粒物污染源,将扬尘污染降至最低水平。四是在五月初气温有抬头趋势之际组织开展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结合区域实际重点组织强化移动源管控、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执法行动,同时对区内有机溶剂作业点位开展备案监管,以高强度的督查督办倒逼各单位落实臭氧防控措施,力争在夏季降低区域内臭氧污染数值,提升优良天数比例。五是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攻坚,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以固定源、移动源和面源污染管控为主要抓手,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突出日常基础减排与污染过程应对削峰;加强涉气企业日常监管,动态更新各类污染源台账。
截至目前,我区空气质量指数同比改善,在后续的工作中,将坚决贯彻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要求,在重点时段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不断提升辖区大气治理水平,不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
办理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6:西青道、天平路、青云桥等路段通行的重型货车较多,经常发生道路拥堵、车辆怠速滞留情况,导致车辆尾气排放的大量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累积叠加,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
验收销号牵头单位:红桥交管支队
完成时限:2025年8月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红桥交管支队经深入调研相关道路,对相关道路进行优化车道设置,减少车辆拥堵,并在早晚高峰时间安排铁骑巡查疏导,并加大中重型货车禁行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效果。在后续的工作中将长期坚持早晚高峰时间安排铁骑巡查疏导,实现道路平稳有序通行,减少车辆拥堵情况的发生。
办理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水污染治理工作有欠缺
问题19:津河西营门桥断面汛期污染强度排名全市靠后,督察期间经监测,该断面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分别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相关考核标准。南运河井冈山桥断面、北运河北洋桥断面汛期污染强度排名也出现过倒数。
验收销号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铃铛阁街、芥园街、邵公庄街、三条石街、西沽街、丁字沽街、咸阳北路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市水务局开展中心城区二级河道清淤,津河已完成河道清淤工程;南运河河道清淤工程已完成环评批复。通过开展河道清淤工程,将有力促进津河、南运河河道水质改善。二是推动区住建委持续开展排水设施养护管理,汛期前完成累计疏通管道36565米;完成掏挖区管排水设施检查井88627座次。三是推动区建委完成43处错接、混接及合流制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汛期污染强度。四是开展地表水联防联控。会同兄弟区就共考断面开展联防联控,实地查看河道水质状况、沿河市政排水口门管控、河面清理打捞情况,就水环境保障工作进行现场会商,强化地表水环境协同治理。
今年汛期期间(6-9月)津河西营门桥断面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平均值未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在后续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对河道断面的重点关注,不断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
办理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4:西沽街涟源路、海源南道、水木天成综合农贸市场、红卫桥菜市场,芥园街复兴路等沿街餐饮企业周边的雨水篦子中均存在明显厨余垃圾倾倒物和油污,增加了初期雨水污染风险。
验收销号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西沽街、芥园街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情况:西沽街道和芥园街高度重视环保督查反馈问题,针对问题分别开展以下工作。
西沽街第一时间启动专项整改工作:一是迅速对接区城管委作业单位对排查出的脏污雨水篦子进行全面深度清理,彻底清除篦子内厨余垃圾、油污结块及周边地面残留油渍;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联合区住建委现场对沿街底商集体宣讲《天津市城镇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组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禁止向雨水篦子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行为;三是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商户行为,督促水木天成综合农贸市场、红卫桥菜市场加强市场内商铺经营管理,源头杜绝乱泼乱倒行为。
芥园街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逐户走访沿线餐饮商户,通过发放《致商户一封信》、现场讲解厨余垃圾倾倒对雨水系统和环境的危害等方式,提升商户的环保意识和规范经营意识。二是设置警示标识,对复兴路两侧餐饮企业周边的雨水篦子,雨水井点位周边醒目位置喷涂“严禁倾倒污水”的警示标识,强化现场提醒效果。三是加强巡查管控,建立“日常巡查+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机制,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对重点区域进行每日巡查,重点检查雨水篦子周边垃圾倾倒、油污残留情况,对于初期发现的轻微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经上述工作措施落实,西沽街涟源路、海源南道、水木天成综合农贸市场、红卫桥菜市场,芥园街复兴路等沿街餐饮企业周边的雨水篦子中存在明显厨余垃圾倾倒和油污的问题已整改完成。
办理结果:完成整改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