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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一般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12-31 18:30
政策原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红桥区一般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建立健全我区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要求,根据《天津市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津政办发〔2020〕2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天津市红桥区一般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二、起草过程

起草过程中,区市场局与区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征求意见建议,在修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天津市红桥区一般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机构;监测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发布;风险沟通;善后处置工作;应急保障;日常管理;附则10个部分预案明确了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确定了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等7部门为区指挥部的组成单位,明确了各组成单位及工作组的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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