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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网站 发布时间:2021-11-22 15:30
政策原文: 转发《关于印发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强调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地区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健康扶贫实现了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为健康乡村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稳定住、巩固好脱贫地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在健康扶贫的基础上,继续补短板、强弱项,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国卫扶贫发〔202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思路、目标和措施,并对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

二、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要求

实现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进一步补齐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进一步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任务

“十四五”期间,面向脱贫地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方面,要保持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

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脱贫地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所有30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有效防范制度风险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大病、重病救治情况开展监测,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监测预警和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根据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优化乡镇、行政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卫生院、卫生室设置,进一步改善设施条件,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确保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是在提升脱贫地区卫生健康服务水平方面,要加强和优化政策供给。

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支持脱贫地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县乡一体化管理机制,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根据新一轮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安排,适当调整对口帮扶关系,保持对口帮扶工作管理要求不变。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效率。

三是在健全完善脱贫地区健康危险因素长效控制机制方面,要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计划。

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持续推进包虫病综合防治,提升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防治能力,巩固防治成果。支持实施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第二阶段行动,有效遏制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巩固新疆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持续降低结核病疫情。深入实施尘肺病等职业病综合防控。加强癌症、心血管疾病等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强化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健康管理。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聚焦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加大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长效管理维护机制。

四、做好组织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卫生健康领域现有支持脱贫地区的各类投入政策、资金和项目在过渡期内保持总体稳定,并向西部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省市两级财政安排的卫生健康项目资金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社会力量等帮扶措施进一步向卫生健康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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