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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18:00
政策原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红桥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进一步完善我区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及响应工作,防范化解核与辐射安全风险,按照市辐射应急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红桥区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编制背景

近年来,随着核技术利用事业的快速发展,在推进核与辐射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进程中,我区亟待制定一套符合区情的应急预案来规范和指导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一是由于市、区两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应急响应组织体系与新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的发布实施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修订突出体现了调整监管机制、厘清各方权责、优化协调配合的思路。三是核与辐射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目的意义

《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遵循“准确、快速、科学、高效”的原则,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和完善了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响应速度,更好地对接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适应组织体系变化,适应条块管理需要,适应安全管理理念。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附则7个部分,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细化落实。

一是明确了应急响应的等级,与国家相关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二是明确了区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分级响应、部门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体系,充分发挥各单位应急作用,提高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效率。

三是对核与辐射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及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我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核与辐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核与辐射事故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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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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