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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01-16 18:00
政策原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红桥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天津市红桥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双碳”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扎实有序推进红桥区碳达峰行动,我区研究制定《天津市红桥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区委常委会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由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方案是我区碳达峰阶段的总体部署,在我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对标对表和立足实际相结合。既充分对接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又立足实际,制定符合红桥特点、切实可行的碳达峰路线图。二是加快发展和节能降碳相结合。突出发展,既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研发设计、高端服务业等绿色低碳产业,全力推进“京津冀同城商务区”建设,形成绿色发展新动能,又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二、方案的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方案坚持系统思维、变革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以找准定位、突出发展,节约优先、提高效率,双轮驱动、两手发力,先立后破、安全降碳,加强统筹、创新发展为主要原则,用碳达峰、碳中和引领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转型。

方案提出“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的总体目标。为支撑目标实现,方案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碳达峰关键时期,提出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指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天津市下达指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天津市下达指标,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方案中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方案提出了我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七大行动。

一是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广泛推行绿色发展方式。

二是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坚持节约优先,落实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水平。

三是低碳城区建设行动。坚持绿色低碳,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全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红桥。

四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坚持安全降碳,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持续推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五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坚持科技支撑,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六是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坚持宣传引导,鼓励全民参与,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领导干部培训,把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七是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坚持示范引领,推进公共机构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四、为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包括加强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低碳金融、积极融入市场化建设。二是推动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督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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