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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防汛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提高应对洪涝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依据《天津市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红桥区制定本区防汛应急预案。
二、编制目的
为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高效处置的防汛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起草过程
本预案由区应急局牵头,于2021年启动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经充分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和合法性审核,各方面意见达成一致,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7个章节。
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灾害分级等;
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领导机构及职责、办事机构及职责、八个工作组及职责和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第三部分是监测和预警:规定了监测、预警、预防行动和预警解除等要求;
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规定了分级响应、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响应结束等要求;
第五部分是后期处置:规定了灾情报告评估、救济救灾、保险与补偿等相关内容;
第六部分是应急保障:明确了队伍、物资、装备设施和资金等相关保障要求和负责单位;
第七部分是附则:名词解释、责任奖惩和预案修订相关内容。
五、工作要点
(一)关于组织机构
在区委的领导下,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洪涝灾害应对工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开展洪涝灾害应对工作。区应急局作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具体承担应急预案编修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根据突发事件需要,就近组建现场指挥部,调度应急力量资源统筹现场处置工作。
(二)关于风险防控
着眼履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各单位每年汛前采用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以防汛工作中责任制落实、体制机制建立、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预案编制与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避险等方面为重点,排查梳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同时加强防汛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意识。
(三)关于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
按照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将灾害预警信号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本区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四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号,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信号,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发布黄色预警信号,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发布蓝色预警信号,启动四级应急响应。紧急情况下,各单位自动启动防汛有关应急机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四)关于应急保障措施
明确队伍、物资、资金、医疗卫生、治安、通讯、交通运输、电力、设施、宣教培训及演练等方面保障措施,立足日常管理的准备工作,强化应急责任衔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