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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6-30 17:48
政策原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红桥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等4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红桥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着力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强化应急预案衔接。全面落实区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规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更高水平建设,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天津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我局牵头拟定了《天津市红桥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目的意义

该应急预案在各级职责分工、事件分级、预警分级等方面合理、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清晰,具有较高的可行性,预案的制定能够在红桥区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主要内容

《天津市红桥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分为总则、组织体系、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附则等8部分。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是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以及工作原则等。

第二章组织体系。明确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职责、应急工作组职责。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主要对防范化解风险和消除隐患做出了规定。

第四章应急处置。主要内容是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处置措施、响应升级、新闻报道及应急结束的规定。

第五章后期处置。主要内容是善后处置、社会救助和总结评估的规定。

第六章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是通信与信息保障、资金保障、队伍保障、装备保障及其他资源保障的规定。

第七章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主要是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第八章附则。规定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对涉外情况、对预案的管理更新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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