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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
一、制定《红桥区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监管计划》)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最严”原则,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参照《天津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形成本《监管计划》。
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及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制机制,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推动短板工作提升,持续推动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答:包含“坚持强基固本,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闭环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围绕民生热点,部署专项治理;着眼数字赋能,推进产业升级;强化多元参与,健全共治体系”5大项重要举措。
答:包含落实党政同责,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履责评议,强化协调联动,加大政策性粮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食用农产品监管,严格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综合检测能力,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持续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开展“昆仑2023”行动,严厉打击食品、食用农产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推进智慧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强化技术支撑,促进产业升级改造,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健全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加强宣教引导,强化舆情监测,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25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
答: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将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加强经费保障。对《监管计划》落实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和考核评议,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