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红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二)单位性质: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承担原区卫生计生委 (区中医药管理局、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有关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爱国卫生等行政监管职能的具体执法任务,查处违法行为。
(四)领导信息:
刘金环:党支部书记、所长,主持监督所全面工作,分管各科室工作。
(五)机构设置及职能:
1、综合办公室:党团工作;纪检、监察;文件转发;工会、综治、培训、人事与行政档案管理、财务、后勤、保卫、固定资产管理、会议记录、大事记等项工作。
2、信息业务科:卫生监督相关工作与信息的收集、核实、汇总和上报;组织宣传;业务档案管理;投诉受理与转发;与区审批局工作交接;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与业务指导;年鉴等项工作。3、法制稽查科:法制、卫生标准管理;卫生监督工作稽查;行政处罚案卷审定;组织典型案件查处;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与业务指导等项工作。4、保障与技术科:应急处置;组织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对外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快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与业务指导等项工作。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负责辖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等项工作。
6、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负责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等项工作。
7、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负责辖区传染病防治监督;医疗废物处置监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卫生监督等项工作。
8、学校卫生与食品安全标准监督科:负责辖区学校卫生监督;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及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进行卫生监督,查处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等相关工作等项工作。
9、医疗服务与职业卫生监督科: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以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精神卫生监督、中医卫生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等项工作。
10、医疗市场秩序监督科:开展医疗卫生监督、血液安全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行为。
11、计划生育与妇幼卫生监督科:负责辖区母婴保健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12、爱国卫生监督科:负责辖区爱国卫生、控制吸烟、创卫相关的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工作,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处违法行为等项工作。
(六)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21号疾控中心大楼6-7层,联系电话;022-27332619。
二、办事项目情况:
1、承办机构名称:无
2、收费依据:无。
3、收费标准:无。
三、承诺项目情况:无
四、监督措施、举报电话
(一)监督措施:
1、成立办事公开监督领导小组,由所主要领导主抓公开监督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相关科室设办事公开监督员,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监督小组不定期对项目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不定期对来所办事的群众进行随访征求意见。
5、每年对内部监督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情况、存在的缺陷、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
(二)举报电话:022-27332619。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