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对《天津市红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参与,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与效果,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天津市红桥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红桥政办规〔2022〕3号)开展后评估工作,并就上述文件的内容质量、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询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11月27日
邮箱:hqqsthjj04@tj.gov.cn
联系人:综合室 电话:86516702
地址:红桥区勤俭道202号
邮编:300131
红桥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8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