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版本过低,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建议使用ie11及以上的版本 x
关爱版

当前位置:

《天津市红桥区粮食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报告
来源: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12-27 09:58

《天津市红桥区粮食应急预案》

实施后评估报告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红桥区司法局《关于印发<红桥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委对《天津市红桥区粮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实施后情况进行评估,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原则和目标

(一)评估原则

全面深入了解粮食应急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科学分析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做出客观的评价结论,提出公正的评估意见。评估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众参与、科学合理、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评估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深入了解《天津市红桥区粮食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在今后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开展中加以吸收、实现,有效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评估内容

评估分析《天津市红桥区粮食应急预案》在粮食应急保供体系建设、粮食应急各方职责分工和开展全区粮食应急演练等方面情况。评估分为预案制定、执行、社会反响、存在问题等几部分内容。

三、评估方法

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后评估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以实际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为基础形成评估结论。

四、评估过程

(一)制定方案

    制定了《关于开展<天津市红桥区粮食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成立了具体工作小组,由委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粮食和价格管理和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

(二)会议调研

1119日,区发展改革委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专项工作机制相关单位和社会群众就《预案》实施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经征集,未收到任何意见。1122日,召开《预案实施后评估工作会议,对《预案》实施以来具体情况做了分析梳理,形成初步评估意见,确保后评估工作有规、有矩、有序展开,评估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形成结论

评估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评估报告,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经区发展改革委会议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形成评估结论。

五、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一)合法性评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天津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粮食应急预案》《天津市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天津市红桥区粮食应急预案》经天津市红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合理性评估

预案设置内容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本区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本区粮食供应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具有合理性。

(三)可协调性评估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和附则七章内容,共计二十条。经评估,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粮食应急状态时,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认为文件的职责明确、协调性强。

(四)可操作性评估

《预案》设立天津市红桥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围绕“领导机构—办事机构—成员单位”体系划分,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各成员单位、涉粮企业应急联系人、配送车辆、行驶路线等信息,实行清单化管理。粮食应急状态发生后,区粮食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实际情况,对其成员单位进行调整,确保应急状态下预案顺利实施。2023年依据《预案》成功开展了全区粮食应急演练。评估认为《预案》可操作性强。

(五)技术性评估

《预案》内容逻辑结构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自实施至今未发生因文件表述产生的异议。

(六)绩效性评估

该文件印发后,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单位研究粮食安全工作措施,丰富实践载体,维护应急网点,开展演练,强化协同配合,提高管理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六、存在的问题

《预案》在实施中,将依据相关法规和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内容,细化应急网点和运输路线设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调整和完善。

七、后评估结论

经评估,《天津市红桥区粮食应急预案》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适应当前我区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要求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