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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给应急预案》实施后评估的报告
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红桥区司法局印发的《关于印发〈红桥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区商务局采取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该文件实施情况进行了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原则和目标
(一)评估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公众参与、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二)评估目标
了解《红桥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给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对该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为《红桥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给应急预案》(红桥政办规〔2023〕3号)(以下简称《预案》)在制定执行、社会反响、存在问题等方面相关情况。
三、评估方法
确定后评估方案,以问卷调查、公开征求群众意见以及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以实际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为基础形成评估结论。
四、评估过程
为确保做好该《预案》制定后评估工作,区商务局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场管理科负责具体工作。
(一)制定方案
制定了《〈红桥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给应急预案〉后评估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成立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场管理科负责具体工作。
(二)问卷调查
4月2日区商务局就《预案》实施情况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5月15日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7月9日组织问卷调查,经征集未收到任何意见。7月20日对《预案》实施以来具体情况做了分析梳理,形成初步评估意见。
(三)形成结论
评估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评估报告,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后形成正式评估报告,8月7日经区商务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形成评估结论。
五、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一)合法性评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给应急预案》,区商务局组织编制了《红桥区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给应急预案》,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二)合理性评估
该《预案》所制定的主要制度符合我区实际,所设定的主要管理措施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对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可协调性评估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预警机制、应急处置、保障措施、善后处置和附则七个部分,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权责界定清晰,措施切合实际,实施中协调顺畅。
(四)可操作性评估
《预案》明确了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类分级、分层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从监测预警、应急准备、保障措施、善后处置等各方面作出了细致规定,经实践检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五)技术性评估
该文件内容逻辑结构严密、文字表述准确,自实施至今未发生因文件表述产生的异议。
(六)绩效性评估
《预案》从体制机制层面加强了生活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和应对急需功能,控制和减少了因各类突发事件引起的生活必需品供给异常。该文件印发后,对推动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后评估结论
《预案》经过评估,认为内容合法、适当,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继续适用,予以保留。
红桥区商务局
2025年8月4日
市属委办局